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珍惜和保護地下水資源是保障水安全的基礎和關鍵,也是每一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
十九大報告中提出“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實施國家節水行動”,標志著節水成為國家意志和全民行動。
在我國,農業用水占用水總量的60%以上。要做好節水的文章,必然要在農業節水方面更多著墨。長期以來,“漫灌式”的農業灌溉模式、農業水價始終擰不緊節約用水的“閥門”,都成為現代農業快速發展的絆腳石。
為解決資源性缺水和“農水”矛盾,促進農業節水和農業可持續發展,2017年,張北縣作為試點之一,開啟了張家口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大幕。通過明確主體定水權、分級分類定水價、靶向施策定獎補等機制,采用“超用加價”模式、成立縣、鄉、村三級用水協會、建立農業灌溉用水臺賬……一條條舉措加速水價改革的推進,提高了用水效益,水生態文明建設成效顯著。全民節水護水的篇章,在張北水利人一筆一畫的點滴努力中寫就。
強責任立足實際“守紅線”
我國水資源短缺,人均占有水資源量只有2100立方米,僅為世界人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農業是我國用水大戶,占總用水量60%以上。在水資源十分緊缺的同時,我國農業水資源利用效率不高,粗放、浪費用水問題普遍存在,大水漫灌的灌溉方式仍普遍存在,農業用水跑冒滴漏問題嚴重。據統計,2017年我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只有0.542,遠低于0.7-0.8的世界先進水平,節水潛力巨大。
“張北縣屬于水資源總量嚴重不足的地區,人均和耕地畝均水資源量都很匱乏。在農業水價改革以前,由于灌溉模式和水價形成機制不完善等原因,農業節水難度很大。”張北縣水務局相關負責人對農業水價改革的緊迫性深有體會,“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探索建立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農業節水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既是現實之需,更是長遠發展之要”。
為保證將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好事辦好、實事辦實,張北縣水務局黨委班子、主要領導親自深入一線實地摸底調研,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落實改革方案,確定了“統籌價格和補貼,以綜合手段提升農業用水效率,減少農業用水總量和強度,構建農田水利工程的良性運行機制,從根本上破解農田水利工程‘有人建、沒人管’的頑疾,緩解用水緊張的態勢、保障水安全”的總體思路;確定了通過緊抓設施節水、農藝節水、管理節水三個重要方面,實現科學節水、合理用水的實施目標。
建機制趟出行動“新路子”
張北縣水務局以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為重點,明確主體定水權、分級分類定水價,確保改革落實到位。村級農民用水戶協會是收取農業水費的主體。村級農民用水戶協會是指村級農民用水合作社、澆地服務隊、水管員或承包人等各類用水合作服務組織。農民用水戶是指農戶、農戶聯合體、種植承包人、農業專業種植合作社、農業產業園、農場等取用水資源從事農業灌溉活動的用水戶。
截至目前,全縣用于水權分配的2884.5萬立方米水量已分配到18個鄉鎮3.3736萬農戶、38.89萬畝灌溉面積,每畝核定水量71.1立方米。
在明晰農業初始水權的基礎上,采用“超用加價”的農業水價改革模式:水權額度內用水按現行農業水價計收,超過水權額度用水在現行農業水價基礎上加價20%以上。即水權額度內(71.1立方米/畝)用水,按現行農業水價計收;超過水權額度用水到達用水定額120立方米,在現行農業水價基礎上加價0.1元/立方米;超過用水限額用水126立方米再加價0.1元/立方米的基礎上加征水資源稅。
為進一步做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政策解讀,保障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平穩順利實施,張北縣水務局通過布置宣傳標語、發放宣傳資料、利用媒體介紹等形式,開展形式多樣的農業水價改革宣傳活動。在田間地頭、在老鄉炕頭,*次的面對面講解,一張張的宣傳單頁,一對一的解答疑問,讓“超用加價”“以電折水”等生澀詞匯,被賦予了現實意義。廣大群眾了解、支持和參與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形成了推動改革的良好社會氛圍。
減負擔平衡群眾“錢袋子”
在此次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中,張北縣結合實際,發展了專業化服務、獎懲清晰等多種形式的用水管理模式。村級農民用水戶協會實行“先充值繳納水費、后刷卡取水澆地”,未安裝用水計量設施的,采用“以電折水”的方法計收。
村級農民用水戶協會建立了轄區內的農民用水戶耕地臺賬、農民用水戶灌溉用水臺賬和農民用水戶農業水費繳納臺賬。建立了公示制度,在村務公開欄等顯要位置對各用水戶的耕地面積和年度實際灌溉面積;計量設施所計量的用水戶的實際灌溉用水量及平價用水量、加價用水量、節水量;各種灌溉模式的水費收費標準;各用水戶的水費繳納情況進行公示。
在《張北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及獎補項目獎補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用水定額以內的節約水量(用水定額與用水量之差),對種糧用水戶每節約1立方米水,可按不超過加價額度的2倍給予獎勵;對其他用水戶每節約1立方米水,可按不超過加價額度給予獎勵。縣級農民用水戶協會獎勵資金為3萬元。
每個鄉級農民用水戶協會獎勵資金為1萬元。每個村級農民用水戶協會獎勵資金為0.2萬元。同時,對水權額度以內節余的水量,可選擇交易或轉到下年繼續使用,讓“水”轉變成一種商品,擰緊農業用水“閥門”。
通過獎懲措施,讓用水量和農民的“錢袋子”掛上鉤,使農民們開始巧算節水增收“加減法”,通過倒逼節水,激發農民實施高效節水農業的積極性,也讓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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