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全國林業和草原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目前,全國已有17個省份在全省或者部分市縣開展了林長制改革試點,進一步壓實了地方黨委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的責任。
全面推行林長制度改革,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大實踐。2017年,安徽在全國率先建立林長制,由省委書記、省長牽頭,各級黨政領導擔任總林長,構建了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森林資源保護發展責任體系,切實強化和落實了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從根本上解決了資源保護發展的動力問題和責任問題。過去一年,安徽、江西等全國17個省份通過建立林長制,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辦成了許多過去想辦而沒有辦成的大事難事,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現實問題,形成了加快林業改革發展的長效機制和強大合力,成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制度創新和成功實踐。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表示,將在深入總結各地林長制成功實施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林長制實施范圍,確保森林資源得到長期有效保護,為推動林業草原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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