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總營收略有增長,但凈利潤由正轉負;*輪兼并重組接近尾聲,速度明顯減緩;水稻玉米制種產能嚴重過剩,高端經濟作物卻仍是“洋種子”占*優勢……種種現象表明,國產種業的日子并不好過。
近期在福建、河北、遼寧等省份調研了解到,近年來,尤其是新種子法頒布以后,我國種業取得了長足進步,法律法規得以完善,種業公司快速壯大,*品種不斷涌現,部分種子國產品牌市場份額增加。但由于創新機制尚不完善,導致國產種業研發呈現“谷物過剩、高端匱乏”的不均衡現象,種業發展遇到近五年來瓶頸期。
專家認為,種業是農業的“芯片”,在我國農業、種業日益融入國際市場的大背景下,須進一步破除機制體制障礙,加大種業科研投入,完善產學研銜接機制。
國產種子扎堆水稻玉米“洋種子”稱霸高端領域
今年以來,我國種業公司業績整體下滑,兼并重組速度減緩。專家認為,直接原因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后水稻和玉米面積調減,根本原因是我國種業研發結構失衡、創新不足、同質化競爭嚴重。
公開數據顯示,2018年前三季度,7家種業上市公司營業總收入38.5億元,同比增長6.87%,達到近五年*水平,但凈利潤由去年同期的盈利3.5億元變為虧損3567萬元。其中4家公司凈利潤降幅在45%以上,*多降幅接近200%,其中3家公司凈利潤已處于虧損狀態。2011年以來,種子企業凈資產收益率連年下滑,已從*的11.99%下降到2016年的5.31%。
種子企業兼并重組被業內認為是種業壯大的重要指標之一。2013年至2017年,我國種業企業經過一輪兼并重組后,數量由8700多家減少到4000多家,但去年以來,種子企業兼并重組的速度明顯放緩,并購已明顯減少。
專家認為,研發重心不平衡,是種業當前發展遇瓶頸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國工商銀行投資銀行部研究中心*分析師張莉分析,部分種業公司的主營業務集中在水稻和玉米,所以業績受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影響較大,而利潤減少又進一步影響了企業并購的積極性。
一組數字可以直觀地反映出種業研發重心不平衡的現象。據統計,2016年,種子企業申請授權的作物中,水稻玉米有812種,而蔬菜和其他作物加起來僅367種。通過國家審定的主要農作物品種165個,其中水稻玉米和小麥134個,占比81%。
種業研發重心不平衡造成了當前“谷物過剩”和“高端匱乏”并存的怪象。
一方面,水稻和玉米種子制種常年供大于求,庫存高企。根據《2017年中國種業發展報告》,2016年期末,雜交玉米種子需求量僅11.5億千克,但供給量超20億千克。雜交水稻種子市場需求量僅2.4億千克左右,但可供種子總量3.6億千克,也就意味著期末余種將達到1.1億千克左右。專家認為,隨著供給側改革的持續深入,供過于求仍會進一步加劇。
“種子庫存高企之下,一些企業仍大上穗烘干等生產加工線。”現代種業發展基金有限公司專職董事呂小明指出,以玉米為例,全國共有雜交玉米種子企業近1100家,雜交玉米種子總加工能力達到11000噸/小時,2016年全國玉米種子總需求量為115.5萬噸,意味著全國種子企業全部開工僅需105小時就可生產完全年所需的玉米種子。
另一方面,種業創新不足,低端同質化競爭嚴重,高端被“洋種子”占領。呂小明指出,玉米種子企業自鄭單958(2000年審定)和先玉335(2004年審定)品種審定至今,沒有突破性的新品種。“企業為了生存只好模仿育種,同質化競爭嚴重,也導致市場監管難題。”
福建農林大學作物科學學院教授周元昌說,近年來國內種業水平雖然有提高,但重心主要集中在水稻、玉米、小麥等主要農作物上,而甜菜、向日葵、胡蘿卜、青花菜、洋蔥等經濟作物的高端品種育種創新與國際水平差距仍然較大。比如多數經濟作物的“洋種子”仍然占據半壁江山,日本“坂田七寸”占了國內很大的胡蘿卜種子市場。越高端的品種被國外控制的比例越高。
產業鏈條脫節嚴重突破性品種不多
調查發現,產學研銜接機制不順暢、企業規模小投入少、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仍不完善是導致當前種業創新不足、結構失衡的三大原因。
首先,產學研銜接機制不順暢,種業發展缺平臺。一位曾在國外種企工作的科研人員表示,國外種業巨頭已形成分工協同的完整研發體系,形成了專業化的“流水線研發”,而國內種子研發多數還停留在“工匠時代”,僅依靠少數育種專家,研發各環節還是割裂狀態,部分育種項目就是為了完成任務,與市場脫節,具有推廣價值的突破性品種少。
東南沿海一所農業大學的教授說,該大學一年承擔100多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研究項目,但每年能轉化成果的項目僅有十多項,其他項目中,除了一些基礎學科外,有不少項目研究完了就束之高閣。全國4000多家種子企業中,具備育繁推一體化能力的企業僅80多家,不到總數的3%。
“在從科研到生產經營的產業鏈條上,育繁推脫節的情況非常嚴重,導致總體育種水平徘徊不前,低水平重復。盡管培育了大量的新品種,但突破性品種不多。”呂小明說。
其次,企業小而散、投入少,種業發展缺乏動力。專家認為,我國種子企業數量多、規模小,行業集中度低,不利于國際競爭。根據《2017年中國種業發展報告》,2016年,我國前10位企業商品種子銷售額98.89億元,僅占全國的15.19%,而美國種業前10強占國內種業市值的70%以上。
企業小而散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研發投入十分有限。魏巍農業集團董事局主席魏巍說,國外孟山都公司和先鋒公司年科研投入分別是15億美元和12億美元,而國內種子企業年投入*多也就一兩億元人民幣。全國種子企業投入加起來僅有40億元人民幣左右,不如孟山都一家。
再次,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仍不完善,種業發展缺“保障”。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丁峰說,2012年至2013年間,先鋒公司因涉嫌侵犯孟山都公司專利權以及違反協議被起訴到法院,后兩家公司就該項技術專利權達成一項17.5億美元的新協議。而我國對侵害品種權行為懲罰力度過低,法院一般判賠幾萬元至幾十萬元,懲罰力度的巨大差距,帶來發展的巨大差距。
侵權成本過低造成我國當前仍存在不少種子“套包”現象,即一些小公司用*企業包裝袋來裝自己生產的種子,這嚴重挫傷了科研人員積極性。
遼寧省一家市級科研院所研究員說,從拿到玉米育種材料到育成一個穩定的品種至少需要5年,一旦千辛萬苦培育的種子被套包,誰還會耗巨資研發新品?
中國農業也需要*“芯片”
周元昌認為,種業是農業的“芯片”,在我國農業、種業日益融入國際市場的大背景下,進一步破除機制體制障礙,打造“創新友好”政策環境,加強種業原始創新,優化種業研發結構,加大種業科研投入,強化分子育種等新技術應用,為種業追趕國際先進水平注入持續動力,對于確保我國種業安全、糧食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首先,應進一步完善產學研銜接機制,并鼓勵地方開展聯合攻關項目。如福建省2016年啟動種業創新與產業化工程,集中“產學研政”四個領域的優勢力量展開聯合攻關,取得了良好效果。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種子管理總站副站長張衛清認為,聯合攻關實現了資源共享,打通了各單位銜接點,使材料更豐富、研發更*、產品更接地氣、落地更快速。
其次,應優化種業研發結構,逐步化解產能過剩,鼓勵品種差異化競爭。專家表示,由于水稻玉米等大宗農產品的種子技術成熟、商品化率高、市場回報率高,因此在自由選擇的條件下,多數科研機構和企業都會選擇水稻玉米,導致其他農作物科研水平逐漸落后。建議出臺一系列政策,調整國家支持方向,化解產能過剩壓力,加強原創品種保護,鼓勵企業差異化競爭。同時鼓勵具有公益性的基礎性研究,以及一些有利于百姓增收或糧食安全,但缺乏商業利益的農產品種子的研發。
其次,應完善品種保護立法,加快品種審定效率,提高企業創新積極性。有必要盡快制訂《植物新品種保護法》,提高品種保護法律層級,增設侵害品種權罪,加大品種保護力度。抓緊農業知識產權反壟斷方面的制度建設和相關品種保護制度特別立法。部分品種審定可采用DNA測試法,在技術上縮短審定時間,增強企業創新品種的獲得感和安全感。
*后,應加強分子育種技術研究,為種業國際競爭做好技術儲備。受訪專家普遍認為,分子育種技術是未來農業國際競爭的重要武器。我國雖然也有科研院所開展分子育種技術研究,但由于投入力量不足以及缺乏大田試驗,技術水平遠遠落后于國外,目前相關儀器設備乃至高等人才全依賴進口。
“如果不重視分子育種技術,萬一未來與國際市場充分接軌,我國種業將陷入十分被動的局面。”一名長期關注分子育種技術的專家說,建議國家在保障省級科研院所對轉基因種子研究的同時,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科研單位進行儲備性研究,并保證一定的科研經費支持力度。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