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生態環境廳、吉林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吉林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要求,到2020年,實現“一保兩治三減四提升”:“一保”,即保護農村飲用水水源,農村飲水安全更有保障;“兩治”,即治理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實現村莊環境干凈整潔有序;“三減”,即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和農業用水定額;“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農業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標水體水質、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率、環境監管能力和農村居民參與積極性。
吉林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加快解決農業農村突出環境問題,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建設美麗吉林,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要求,以綠色發展為導向,以生產力持續提高、資源永續利用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為目標,強化農村農業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以農業投入品減量化、生產清潔化、廢棄物資源化、產業模式生態化和治理環境污染、修復農業生態為手段,推進農業發展方式向綠色轉變。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發揮好政府和市場兩個作用,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有機結合,提升農業生態文明程度,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保護優先、源頭減量。編制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嚴格生態保護紅線管控,統籌農村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優化種植和養殖生產布局、規模和結構,強化環境監管,推動農業綠色發展,系統推進農業投入品減量化、生產清潔化、廢棄物資源化、產業模式生態化,從源頭減少農業面源污染。
問題導向、統籌施治。堅持優先解決農民群眾*關心*直接*現實的突出環境問題,重點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生活垃圾污水治理、養殖業和種植業污染防治。統籌實施污染治理、循環利用和脫貧攻堅,
因地制宜、注重實效。根據全省農業農村實際狀況,科學確定本地區整治目標任務,集中力量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堅持從實際出發,采用適用的治理技術和模式,注重整治效果。
壓實責任、形成合力。明確省負總責、發揮市協調組織作用,壓實市縣主體責任,落實鄉鎮具體責任,調動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和農民的積極性,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加大投入力度,強化監督考核,建立上下聯動、部門協作、責權清晰、監管有效的工作推進機制。
(三)行動目標
大力推動鄉村綠色發展,農村生態環境明顯好轉,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工作體制機制基本形成,農業農村環境監管明顯加強。到2020年,實現“一保兩治三減四提升”:“一保”,即保護農村飲用水水源,農村飲水安全更有保障;“兩治”,即治理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實現村莊環境干凈整潔有序;“三減”,即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和農業用水定額;“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農業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標水體水質、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率、環境監管能力和農村居民參與積極性。
二、主要任務
(四)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
完成農村飲用水水源調查評估和保護區劃定。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和保護區劃定,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調查評估和保護區劃定工作,全面完成鄉鎮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農村分散式飲用水水源保護范圍劃定。推進水源地規范化建設,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邊界要設立地理界標、警示標志或宣傳牌,加強飲用水水源地標志及隔離設施的管理維護。將飲用水水源保護要求和村民應承擔的保護責任納入村規民約。
加強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監測和評估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用戶水龍頭出水的水質等飲用水安全狀況。實施從源頭到水龍頭的全過程控制,落實水源保護、工程建設、水質監測檢測“三同時”制度。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每季度監測*。各地按照國家相關標準,結合本地水質本底狀況確定監測項目并組織實施。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
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排查整治。結合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為重點,對可能影響農村飲用水水環境安全的化工、造紙、冶煉、制藥等企業風險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養殖等風險源進行排查。加強水源地周邊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養殖廢棄物的處理處置及資源化利用,綜合防治農藥化肥等面源污染。對水質不達標的水源,采取水源更換、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確保農村飲水安全。
(五)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
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統籌考慮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和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建立符合農村實際、方式多樣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完善村莊和道路清掃保潔長效機制。鼓勵實行城鄉環衛一體化和縣域生活垃圾統一處理。推進撫松縣、東遼縣等*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試點縣建設,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試點村建設,對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實施整治全流程監管,積極消化存量,嚴控增量。2018、2019、2020年分別完成23個、19個、8個市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級達標驗收工作。到2020年底前,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基本完成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任務。
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縣建設,鼓勵各地因地制宜采用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污水處理模式和處理工藝。鼓勵城市管網向周邊農村延伸。著力推進重點鎮、遼河等重點流域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現穩定運行。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到2020年,全省114個重點鎮和重點流域常住人口1萬人以上鄉鎮生活污水得到治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顯提高。
結合農村廁所改造,實施廁所糞污治理。按照政府引導、農民自愿原則推進農村廁所改造,合理選擇改廁模式,同步實施廁所糞污治理。重點推進城市近郊區、水源地保護區、污染較嚴重流域以及民俗旅游村改廁和糞污治理。引導農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設衛生廁所。300戶以上村莊,規劃建設公共廁所或村委會廁所向群眾開放。A級鄉村旅游經營單位和集中連片發展鄉村旅游的村應建設旅游廁所。到2020年,新改造80萬戶農村衛生廁所。同步推進既有衛生廁所提標,改善衛生條件。
保障農村污染治理設施長效運行。各級政府要努力做到建設管理有制度、整治實施有標準、日常運行有隊伍、建設管護有經費、工作落實有督查,保證污染治理設施長效持續運行。在有條件的市縣推行城鄉垃圾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統一管理,積極推廣專業化、市場化的建設運營管護機制。實行環境治理依效付費制度,健全服務績效評價考核機制。探索建立垃圾污水處理農戶付費制度,完善財政補貼和農戶付費合理分擔機制。建立監督管理機制,保障已建成的農村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開展經常性的排查,對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應通報批評或約談相關負責人。對新建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及運行維護資金沒有保障的,不予安排資金和項目。
(六)大力開展養殖業污染治理
推進養殖生產清潔化。優化調整畜禽養殖布局,推進畜禽養殖標準化創建升級。積極參加國家標準化創建活動,努力創建一批生產高效、環境友好、產品安全、管理先進的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帶動畜牧業綠色可持續發展。引導生豬生產向糧食主產區和環境容量大的地區轉移。推廣節水、節料等清潔養殖工藝和干清糞、微生物發酵等實用技術,實現源頭減量。嚴格規范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打擊生產企業違法違規使用獸用抗菌藥物的行為。
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強指導和服務,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實現生豬等畜牧大縣整縣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鼓勵和引導第三方處理企業將養殖場戶畜禽糞污進行專業化集中處理。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技術集成,因地制宜推廣糞污全量收集還田利用等技術模式。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到2020年,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將“糞污無害化”作為新建規模養殖場的前置條件,加快現有規模養殖場升級改造。完善畜禽規模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系統,構建統一管理、分級使用、共享直聯的管理平臺。到2019年,大型規模養殖場實現糞污處理設施裝備全配套;到2020年,所有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畜牧大縣和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現代農業產業園率先實現上述目標。
嚴格畜禽規模養殖環境監管。將規模以上畜禽養殖場納入重點污染源管理,對年出欄生豬5000頭(其他畜禽種類折合豬的養殖規模)以上和涉及環境敏感區的畜禽養殖場執行環境影響報告書制度,其他畜禽規模養殖場執行環境影響登記表制度,對設有排污口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實施排污許可制度。將符合有關標準和要求的還田利用量作為統計污染物削減量的重要依據。推動畜禽養殖場配備視頻監控設施,記錄糞污處理、運輸和資源化利用等情況,防止糞污偷運偷排。
加強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態保護。優化水產養殖空間布局,依法劃定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和養殖區。推進水產生態健康養殖,積極發展湖泊水庫等大水面增殖漁業,大力推進稻漁綜合種養等生態循環農業發展,因地制宜推廣稻田養殖魚、蟹、鰍等。以湖庫為重點,發展不投餌的濾食性、草食性魚類增養殖,實現以漁控草、以漁抑藻、以漁凈水。嚴格控制河流等水域的投餌網箱養殖,減少養殖污染。加強水生生物保護和水域環境監測,修復水生生態環境。
(七)有效防控種植業污染
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深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工作。拓展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應用范圍。在鞏固基礎工作、繼續做好糧食作物測土配方施肥的同時,擴大在設施農業及蔬菜等經濟園藝作物上的技術應用,基本實現全省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全覆蓋。利用測土配方施肥專家施肥系統、觸摸屏系統和手機測土配方施肥信息服務系統,及時將農戶施肥建議方案送到農民手中,力爭使全省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指導入戶率達到95%以上。大力推廣機械化深施肥技術。按照農藝農機融合、基肥追肥統籌的原則,加快新型施肥機械示范推廣,因地制宜推廣化肥機械深施、機械深追肥、種肥同播等技術,減少養分揮發和流失。在吉林省中西部旱區,結合高效節水灌溉,推廣水肥一體化,提高肥料和水資源利用效率。加快新肥料新技術推廣應用步伐,示范推廣緩釋肥料、水溶性肥料、液體肥料、葉面肥、生物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深入推進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與全程綠色防控,提高農民科學用藥意識和技能,推動農藥使用量實現負增長。集成應用生態調控、生物防治、理化誘控等綠色防控技術。嚴格控制高毒高風險農藥使用,研發推廣高效低風險農藥、生物農藥等新型產品和先進施藥機械。加快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統防統治等服務。協同推進果菜病蟲害全程綠色防控示范縣建設,發揮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的示范作用,帶動綠色高效技術更大范圍應用。到2020年,全省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負增長,化肥、農藥利用率均達到40%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達到90%以上,主要農作物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30%以上、主要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以上。
系統防控面源污染物入河。圍繞重點流域劣五類水體所在河流,開展農業面源污染狀況調查,依法科學合理劃定河道管理范圍和生態保護帶范圍,嚴格水域岸線用途管制;對已進行二次承包的土地,依法依規進行土地流轉,并因地制宜開展植被緩沖帶和隔離帶建設。內土地流轉,2019年6月底前,完成東遼河、招蘇臺河和條子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河道管理范圍植被緩沖帶和隔離帶建設。2019年年底前,完成伊通河、飲馬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河道管理范圍內調查核查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植被緩沖帶和隔離帶建設。
推進秸稈資源化綜合利用。堅持堵疏結合,一方面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各縣要以行政村為單位,劃定秸稈禁燒和限燒工作網格,建立完善包保責任制,制定秸稈禁燒全天候檢查方案,以禁燒區為重點,以禁燒網格為基本單元,開展全天候的監督檢查。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秸稈禁燒周調度、周通報制度,建立預警約談、執法聯動、量化問責機制,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吉林省秸稈禁燒量化責任追究辦法》,對秸稈禁燒工作不力、秸稈焚燒現象高發的地區及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另一方面堅持“農用優先、生態至上、突出重點、多元利用”的原則,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五化”利用,走出一條適合吉林省情的秸稈綜合利用發展之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進秸稈全量化綜合利用,優先開展就地還田,抓好秸稈覆蓋還田、翻壓還田等秸稈還田技術的示范推廣。依托省農科院、吉林農大等農業科研院校和地方農技推廣機構,加快秸稈還田技術適應性試驗研究和示范,形成低成本、可復制、可推廣的技術模式。力爭到2020年,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
開展農膜廢棄物回收利用。在重點使用農膜地區,積極開展農膜回收利用,推廣地膜減量增效技術。加大新修訂的地膜國家標準宣傳貫徹力度,從源頭保障地膜可回收性。配合國家開展降解地膜應用配套技術、地膜回收機械化技術、地膜綜合利用技術等方面的研究。到2020年,全省農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
大力推進生態農業,綠色發展。發展節水農業和有機農業,加強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和節水改造,選育抗旱節水品種,發展旱作農業,推廣水肥一體化等節水技術。推進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到2020年,全省農業灌溉用水定額控制在95億立方米以內,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6以上,有效減少農田退水對水體的污染。開展種植產業模式生態化試點,按照國家總體部署,推進國家及省級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創建,形成一批全省領先、全國先進的農業可持續發展模式。大力發展綠色、有機農產品,以構建綠色食品安全體系和土壤永續利用為重點,大力發展綠色、有機食品產業,鼓勵綠色、有機食品生產基地建設,保護和改善土壤環境質量。2020年底前,建設國家有機食品生產基地20個,綠色食品生產基地27個。開展產業宣傳與認證貼心服務,提高標準化生產水平,增加優質農產品供給。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發揮生態資源優勢,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做好精品線路和精品景點發布活動,每次推薦精品線路3-4條,組織申報中國*美休閑鄉村,開展省級休閑農業示范縣評選。
實施耕地分類管理。在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的基礎上,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2020年底前建立分類清單。根據土壤污染狀況和農產品超標情況,安全利用類耕地集中的縣要結合當地主要作物品種和種植習慣,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等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實施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
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以耕地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區域和鉛、鋅、銅等有色金屬采選及冶煉集中區域為重點,聚焦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在2018年排查整治工作基礎上,2019年“邊治邊查,以治為主”,按照整治清單開展集中整治;同時開展再排查,及時更新重點區域和污染源整治清單,并進行再整治。2020年完成綜合整治,有效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降低糧食鎘等重金屬超標風險。對難以有效切斷土壤重金屬污染途徑并且污染嚴重、農產品重金屬超標問題突出的耕地,及時采取嚴格管控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防范土壤環境污染事件發生。
(八)提升農業農村環境監管能力
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格執行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以縣為單位,針對農業資源與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建立農業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發展產業目錄,明確種植業、養殖業發展方向和開發強度,強化準入管理和底線約束。生態保護紅線內禁止城鎮化和工業化活動,生態保護紅線內現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擴大規模。嚴禁以任何形式圍墾河湖、違法占用河湖水域,嚴格管控沿河環湖農業面源污染。
強化農業農村環境監管執法。創新監管手段,運用衛星遙感、大數據、APP等技術裝備,充分利用鄉村治安網格化管理平臺,及時發現農業農村環境問題。鼓勵公眾監督,對農村地區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事件進行舉報。結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和相關部門已開展的污染源調查統計工作,建立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管理信息平臺。構建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結合現有環境監測網絡和農村環境質量試點監測工作,加強對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日處理能力20噸及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和畜禽規模養殖場排污口的水質監測。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中央轉移支付支持范圍的縣域,應設置或增加農村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其他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設置或增加農村環境質量監測點位。結合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的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工作機制。落實鄉鎮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明確承擔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機構和人員,確保責有人負、事有人干。通過畜禽規模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系統,統計規模以上養殖場生產、設施改造和資源化利用情況。加強肥料、農藥登記管理,建立健全肥料、農藥使用調查和監測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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