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云南省近日出臺了《云南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考核辦法(試行)》(下稱《辦法》)。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為加快云南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促進畜牧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結合云南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近日省政府印發了該《辦法》,加快構建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現代農業發展新格局。
州市政府面臨“大考”
根據《辦法》規定,考核對象為全省各州、市人民政府,由云南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考核內容主要是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重點工作開展情況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負總責。
此外,各州、市政府要依據國家和省確定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將目標、任務分解到縣級政府,把重點任務落實到有關部門、*畜牧大縣和省級畜牧產業重點縣,確定年度目標,合理安排重點任務和實施進度,明確配套政策、資金來源、責任部門和保障措施等。
值得注意的是,各州、市政府按《辦法》規定將迎“大考”,具體考核方式采用評分法進行。
對各州、市2018年—2020年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情況進行年度考核中,還結合2020年度考核對“十三五”期間工作目標和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終期考核。
重點工作方面,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扶持、推動政策落實、加強執法監管等4項考核內容。
工作目標方面,包括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相關項目實施進度及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等3項考核內容。
其中,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的考核目標是2018年達到73%以上,2019年達到74%以上,2020年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的考核目標是2018年達到70%以上,2019年達到85%以上,2020年達到95%以上。
考核結果分為三個等級
按照考核程序,將分為自查評分、實地檢查、第三方評估和綜合評價四個程序進行。
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考核要求,對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和自評打分,于第2年3月15日前將年度自查報告報送云南省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
對于實地檢查,云南省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組成考核工作組于第2年3月底前,選擇部分州、市進行抽查,采取現場檢查、聽取匯報、核查資料、明察暗訪等方式,全面核實了解有關情況,形成書面報告。
在第三方評估方面,云南省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委托有關單位和社會組織,采取抽樣調查等方式,對有關考核指標進行評估。
*后一個程序為綜合評價,根據日常監督檢查、畜禽規模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系統數據、實地檢查、第三方評估和自查評分情況,云南省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按照考核指標及評分細則,對各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綜合評價,于第2年4月底前形成考核結果并報告省人民政府。
評分按照《考核指標及評分細則表》進行。考核滿分100分,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3個等級。
《辦法》規定,考核期內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畜禽養殖污染突發事件的,考核結果評定為不合格。畜禽養殖污染突發事件分級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確定。
在考核內容、考核指標、考核分值、考核項目中,組織領導等進行分類、分項給出分數,具體為*類的工作安排為35分、第二類工作開展情況15分,第三類為工作目標完成情況50分。
如第三類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20分,內容為2018年達到73%以上,2019年達到74%以上,2020年達到75%以上。
而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及配套率20分,內容為2018年達到70%以上,2019年達到85%以上(大型畜禽養殖場達到*),2020年達到95%以上。
同時,對各類各項具體實施內容,《辦法》對考核內容、考核指標制定了分數加減的獎懲制度,如考核年度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量超過500萬頭豬當量等以上的可以加5分,而因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不力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出有問題等的將進行減分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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