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安徽小崗村18戶農民在一份“大包干”契約上按下鮮紅的手印,從此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如星星之火在全國燎原,農村的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億萬農民的命運由此改變。
如今,農村又一場影響深刻的改革正在推進中,那就是在自愿的基礎上,基于土地三權分置改革,農民將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流轉出去,實現土地規模化經營,進一步釋放農村生產力。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當年中國的農村改革,就是從改革土地經營方式入手,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改變了農村的面貌。今天,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系,仍然是深化農村改革的主線。從世界各國發展的經驗看,農業要實現現代化,就必須提高農業生產效益。發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讓一部分農民從農業生產中解脫出來,就是提高農業生產效益的一條有效途徑。
然而,任何新生事物在出現之初,不可避免都會出現一些不同意見,甚至反對意見。土地流轉作為新生事物,同樣如此。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從沙雅縣試點的成效來看,生產方式進步了,耕地效益增加了,農民收入提高了,群眾觀念革新了。事實勝于雄辯,土地流轉是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發展的有益探索。
改革者,先知者,先行者也。面對新生事物,改革者更要具備保持定力的勇氣,敢于進取的銳氣,善于納諫的大氣,對于一切符合“三個有利于”標準的改革舉措,都要做到不畏浮云遮望眼,善于從不同意見中汲取智慧,進一步完善改革方案,克服一切艱難險阻,將改革進行到底。
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這是黨中央確定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但在推進中,必須把握好積極有為和審慎穩妥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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