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風險管控、分類施策,先行先試、示范帶動”原則,探索示范帶動,創新土壤污染風險防控措施,改善區域土壤環境質量。大田縣、尤溪縣、上杭縣被確定為先行試點,率先開展土壤污染風險防控工作。
據了解,我省將立足上杭、尤溪、大田三個縣的自然環境條件、土壤污染現狀及污染防治工作實際,針對區域內突出土壤環境問題,以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及重點企業為抓手,創新土壤環境管理機制體制,建立全過程全方位土壤環境風險管控制度。通過源頭風險隱患排查,建立土壤環境風險管控清單,對重點污染源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和分階段的全過程監管和綜合整治。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嚴厲打擊涉重金屬非法排污行為,有效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同時,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探索實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終身責任制。
為確保工作實效,我省將建立定期調度通報制度,對各試點地區各項重點工作進展實行“一月一調度、一季一通報、半年一總結”,并將試點工作情況納入黨政領導生態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制考核,對成效明顯的予以適當獎勵。
省環保廳專家表示,土壤污染防治要重點從源頭去把控。因為土壤一旦被污染,完全清除干凈及修復很困難,投入成本巨大。防治要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和風險管控的方針,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不同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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