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安徽省水利廳《轉發水利部關于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要求,宣城市水利局積極督促指導各地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
為建立農村飲水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市水利局積極指導各地根據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要求,2019年6月底前全面落實農村飲水安全管理縣級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門的行業監管責任、供水單位的運行管理責任等“三個責任”;2019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縣級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運行管理辦法和運行管理經費“三項制度”;創新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模式,因地制宜的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范化、專業化管理,不斷提高工程的管理服務水平,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到位,實現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長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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