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住建廳印發《2019年海南省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動方案》,明確到2019年底,全省新增農村各類生活垃圾處理設施91座,完成創建350個美麗鄉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工作;完成59座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治理。
《方案》要求統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要求各市縣要全面落實“戶清掃、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要對已列入建設計劃的項目抓緊做好前期工作、落實資金、組織推進,爭取盡早開工建設。確保2019年11月底前,全省新增農村各類生活垃圾處理設施91座,加快在建的8個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建立一批轉運站。
《方案》強調,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在獲得國家、省級衛生市縣稱號和創建衛生市縣的地區率先推行垃圾分類,2019年11月底前完成350個美麗鄉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創建工作,繼續落實2018年200個美麗鄉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創建任務,完善60個陽光堆肥房試點工作。遵循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因地制宜,合理采用符合當地實際的垃圾分類和資源化模式,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工作開展。確保2019年11月底,完成59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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