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種業是現代畜牧業發展的基礎和先導。*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場、畜禽核心育種場和畜禽良種擴繁推廣基地(以下簡稱“*兩場一基地”)肩負著我國民族畜禽種業發展的核心任務。”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來自四川的全國人大代表蔣小松提交了《關于在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中確保國家畜禽種業安全的建議》,建議給予“*兩場一基地”區別于商品畜禽規模養殖場的特殊對待,確保國家畜禽種業安全,改變一些地方政府在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工作中“一刀切”的做法。
蔣小松介紹,*兩場一基地”肩負著我國民族畜禽種業發展的核心任務,從事的工作是比規模化商品養殖場更加高端的地方畜禽遺傳資源保護、新品種培育以及良種擴繁,養殖數量微小而產業作用巨大,是鄉村產業振興的重要支撐。
隨著國家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工作的開展,各地的“*兩場一基地”積極配合,著力環保升級改造,加強環境污染治理。
“但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蔣小松說,對位于禁養區的“*兩場一基地”,既被要求關停和搬遷,又沒有給予相應的出路;對位于非禁養區的“*兩場一基地”,禁止開展產業發展需要的改擴建。
蔣小松以肉雞種業為例,已有多家國家肉雞核心育種場被要求拆遷,有的核心育種場被迫停產,有的擴繁推廣基地被迫清空,而地方政府又沒有給予妥善的出路保障。這些做法使畜禽種業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農村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應該與畜禽種業發展有機結合,不能顧此失彼。” 蔣小松認為,為了保護地方畜禽遺傳資源,保障優良品種的持續選育,保證我國畜禽種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建議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等有關部委在制定環保政策或在實施相關環保法規時,盡快出臺對地方政府的指導性意見,給予“*兩場一基地”區別于商品畜禽規模養殖場的特殊對待,確保國家畜禽種業安全。
蔣小松提出3點建議。一是對位于禁養區必須拆遷的“*兩場一基地”,地方政府不能“一禁了之、一拆了之”,要主動擔當,科學指導,把相關政策落實到位,切實解決“*兩場一基地”搬遷的土地、資金等問題,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二是對位于非禁養區的“*兩場一基地”,地方政府應該允許其進行改造升級和擴建,讓“*兩場一基地”可以進行更有效的地方品種保護、開發和新品種培育工作。
三是地方政府要科學規范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如果相關“*兩場一基地”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不產生污染物排放、不造成環境污染的,不應納入關停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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