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河南代表團審議時指出,要樹牢綠色發展理念,加大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力度,開展農業節肥節藥行動。這也是總書記給一個干了30多年農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農民*的鼓勵,今后我將更加腳踏實地治理好土壤污染問題,用科技提升耕地質量。”3月14日,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耕地質量保育科技戰略聯盟理事長、河南遠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技術部部長黨永富介紹。
耕地是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生產的“命根子”,必須嚴格保護。“過去為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主要靠耕地資源的高度開發、要素的大量投入,農產品產地生態環境承載能力逼近極限,農業生態功能沒有發揮充分。”黨永富說,黨的十九大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提出實施鄉村振興和綠色發展戰略,鄉村振興*基礎的產業是種植業,種植業的基礎是優質耕地,要發揮農業的“壓艙石”作用,牢牢地將“中國人的飯碗端在自己手里”,保護好耕地資源和提升耕地質量才是根本中的根本。
在黨永富看來,要真正解決土地污染問題,保護好耕地,“防”比“治”更重要。“目前,在化肥農藥不可不施,又無法大規模替代的情況下,僅靠現有的傳統技術很難快速推進我國農業高質量發展,必須通過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破解化肥農藥對我國農業高質量發展形成的短板,協調節肥節藥與糧食增產的有效統一。”黨永富介紹,2018年河南省科技廳發文遴選,把使用“新材料炭吸附聚谷氨酸化肥減量治理土壤板結酸化技術”列為治理農田污染新技術,每畝僅投入30元左右新材料,即可在減少化肥使用量的同時實現糧食產量增長、糧食品質提高,防止環境污染。
近年來,根據我國耕地現狀,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相繼制修訂了《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對推動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發揮了作用。“從總體上看,我國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還存在法律法規條文比較分散、職責界定不明確等問題,執行效果不是很理想。”黨永富說,這就需要將耕地質量及耕地土壤作為一種獨立的要素加以保護,制定單獨的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的法律法規,對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進行規范。
“為保護和提高耕地質量、穩定提高耕地產出能力,必須加快完善法律法規,實現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有法可依,建立良好的機制與配套措施。”黨永富建議,要盡快制訂頒布《耕地質量保護法》,明確由相關部門牽頭開展立法調研,組織起草法律條文,細化現有法律規定,明確有關部門管理耕地質量的責任主體,建立耕地質量建設投入機制、耕地質量護養機制和獎懲機制,規范耕地質量監測、評價、保護、建設和監督管理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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