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義烏市出臺《義烏市農業“標準地”控制性指標和管理操作流程(試行)》,在全國率先開展農業“標準地”改革。
農業“標準地”指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現代農林業產業發展規劃等相關控制性指標要求,在土地流轉基礎上,通過招商引進項目用于發展現代農業的耕地。農業“標準地”先從種植業試行,逐步向其他農業產業拓展。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糧食生產功能區管護辦法》等法律法規對不同類型耕地農業生產管控要求,共分為三類:一類標準地(一般農田),主要種植當年生作物和多年生作物;二類標準地(*基本農田),主要種植當年生作物和多年生草本作物;三類標準地(糧食生產功能區),以糧食作物為主,種植其他當年生作物需種植一季糧食作物。
農業“標準地”項目簽約當日即可開工建設,并優先享受農業扶持政策。同時,還建立了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對經評估合格的農業“標準地”項目企業(2019年1月1日后土地流轉的),種植糧食作物的*給予每畝200元獎勵,種植其他作物(苗木除外)的*性給予每畝100元獎勵,由市財政和鎮(街道)各承擔50%。對嚴重違反農業“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且拒不整改的企業,將責令其退出。
據悉,義烏已在佛堂、大陳、蘇溪3個鎮推行農業“標準地”,計劃2019年底前完成農業“標準地”存量提升認定3萬畝、引進新增0.5萬畝,力爭通過3至5年的實施,實現農業現代化發展綜合水平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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