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從陜西省委組織部獲悉:陜西省于近日印發鄉村組織振興行動方案,對工作目標、重點任務、組織實施進行了明確。
按照方案,到2020年,我省將創建1000個左右村級黨組織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示范村,90%以上村級黨組織創建達標;集體經濟空殼村、薄弱村數量明顯下降,農民專業合作社達到6萬家,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達到1萬家;實現鄉鎮綜治中心建設全覆蓋、便民服務中心全覆蓋。
為推動村級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方案提出,要深入開展“千村示范、萬村達標”活動,全面推行村“兩委”主要負責人“一肩挑”,大幅提高村“兩委”成員交叉任職比例,大力推進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探索推行聯村共建、村企聯建、產業黨小組、地域黨小組等模式。
方案明確提出要實施農村帶頭人優化提升計劃,及時調整和撤換素質不高、能力不強、擔當精神不足、履行職責不到位的人員,堅決將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涉黑涉惡和“村霸”現象的人員清除出村干部隊伍,全面實行村黨組織書記縣級備案管理。
為不斷優化村干部隊伍,方案還提出吸引高校畢業生、外出務工人員、產業致富帶頭人、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干部到村任職;開展村干部全員輪訓和學歷提升工作,每年選送300名左右村干部或村級后備力量接受大專層次學歷教育;建立選派*書記工作長效機制,向軟弱渙散村、集體經濟空殼村、貧困村全面派出*書記,逐步向鄉村振興任務重的村拓展。
在規范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建設方面,方案提出要把合作組織作為農村“雙創”平臺,引導黨員致富帶頭人、高校畢業生、新型職業農民、農業科技人員等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村合作組織,并扶持建設一批示范農民合作社。鼓勵建立產業聯盟和合作社聯合會,鼓勵將閑置的賓館、辦公用房、福利設施等國有或集體資產,以優惠方式提供給農村社區社會組織開展公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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