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廣州市河長辦公布*新一期全市河長履職情況,其中3名村居級河長被點名批評。為此,市河長辦要求相關區對水環境治理工作中履職不力的相關人員追究其責任。
市河長辦每月發布一期河長管理簡報,對全市河長的履職情況進行統計和評價。2019年2月4日~3月3日,黑臭河涌的鎮(街)、村(居)級河長在巡河以及巡查全覆蓋情況方面的工作比一般河涌的要好。上報情況方面,黑臭河涌的鎮(街)、村(居)級河長對問題上報情況較好。黑臭河涌的河長在巡河不達標且0上報問題的情況比一般河涌的表現較好。
此外,本期還重點公布了3位履職差的河長具體情況。這3位分別是荔灣區橋中街道鎮(街)級河長、街道辦主任曹從文,白云區白云湖街道夏茅富民社區居委會村(居)級河長、夏茅村村長劉逸添,荔灣區橋中街道坦尾社區居委會村(居)級河長、坦尾經濟聯社社長陳耀雄,分別存在所管轄河道水質持續黑臭,下級河長履職情況較差,上報問題少而市級巡查發現問題多,應付式打卡式巡河,沒有上報河道問題,從未開展“四個查清”工作等。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