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生態環境依法治理體系,今年,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部門提出,積極推進環境保護條例、環境教育條例修訂,開展水污染防治條例地方立法,組織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前期調研工作,提高生態環境法治保障水平。
在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執法方面,通過聚焦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完善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繼續推進環境執法“雙隨機、一公開”全覆蓋,加強涉氣、涉水、涉危險廢物等專項執法,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拉網式排查治理,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屢查屢犯、弄虛作假的企業加密監管頻次,集中查辦一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規范執法行為,細化自由裁量權,強化服務引導,促進企業自覺守法。
打好新時代黃河保衛戰。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狠抓黃河支流治理,加強不達標水體達標建設,深化重點入黃排水溝整治,推進“一河兩湖”、六盤山區“五河”等骨干工程建設,鞏固擴大治理成效,確保水質持續好轉。開展入河湖排污口規范整治專項行動,全面排查黃河干支流、重點入黃排水溝、重要湖泊的直排口,黃河干流杜絕新增排污口。實施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全區36座城鎮污水處理廠穩定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
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落實《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計劃》,按照“一保兩治三減四提升”的要求,建立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千噸萬人”(日供水千噸或服務萬人)以上農村飲用水源地調查評估和保護區劃定工作,定期開展水質檢測。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保障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持續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和農業用水總量,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配合有關部門推進測土配方施肥,推廣農藥科學使用技術,強化農膜污染治理及資源化利用,逐步推行農業灌溉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
打好飲用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全過程管理,組織開展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排查,實行問題清單管理,按照“一個水源地、一套方案”,依法完成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違法建筑清理、關閉、搬遷,切實保障城鄉居民飲水安全。加強城市及鄉村集中式飲用水水質監測。單一水源供水的吳忠、中衛等地級市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
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強化對影響生態環境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統一監管。推進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勘界定標工作,建立生態保護紅線數據庫,推進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建設,加快形成生態保護紅線“一張圖”管理。推進石嘴山市賀蘭山東麓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作。鞏固和深化“綠盾”專項行動成果,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堅決制止和懲處破壞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著力加強自然保護區綜合監管力度。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監督,積極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能力。加快構建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完成銀川都市圈22個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100個區控水質監測斷面(點位)實現采測分離。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大科技支撐和環保投入,發布《自治區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深化先進治污技術成果轉化。加快推進寧夏環境信息化指揮監管應用系統建設,構建生態環境數據平臺,實現數據共享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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