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編制的《海南省鄉村民宿發展規劃(2018—2030)》正式印發,從發展定位、空間布局、產品規劃、政策扶持等方面全面制定海南鄉村民宿發展規劃,將以鄉村民宿為抓手促進鄉村振興。
據了解,目前海南全省共有鄉村民宿約400家,且鄉村民宿資源空間分布不均衡,多集中在南北部沿海區域以及東線旅游帶,中部和西部相對較少。海南民宿產業正處于萌芽階段,民宿資源開發層次低,有待深入挖掘。
該規劃*界定了海南鄉村民宿的定義,提出鄉村民宿是指利用農村、農林場居民的合法住宅,以及村集體用房、農林場房等閑置資源,為消費者體驗鄉村生活、游覽觀光、休閑度假等提供住宿接待服務的經營場所。規劃預測,到2030年末海南鄉村旅游人口將達到5000萬人次,需要短租型鄉村民宿數量約6500家、11.7萬張旅游床位。屆時海南將新增候鳥養老人口68萬人,在房地產限購背景下,可將新增候鳥養老剛需引入到鄉村,促進鄉村康養型長租民宿發展。
在鄉村民宿產品開發方面,海南將依托全省傳統村落、美麗鄉村、共享農莊等鄉村旅游資源,結合全域旅游空間布局和城鄉交通網絡體系,形成海澄文鄉村民宿圈、大三亞鄉村民宿圈、東部康養組團、西部山海組團、中部雨林組團等“ 兩圈一帶三組團 ”的鄉村民宿空間結構。結合海南民俗文化打造火山民宿、騎樓民宿、合院民宿、漁家民宿、鹽村民宿、黎族民宿、苗村民宿、軍屯民宿、崖州民宿及軍墾民宿10種類型。創新經營模式上,可發展自主經營、租賃經營、協會(公司)+經營戶、工商資本+農戶、眾創共享等模式。
為鼓勵鄉村民宿發展,海南將在用房用地、建設資金、人才建設、審批監管上等方面給予相應政策扶持,包括將鄉村民宿旅游、休閑農業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支持村集體和承包人以租賃、投資入股等方式開發鄉村民宿旅游項目,鄉村民宿企業享受國家小微型企業稅收減免等。同時,利用金融手段,加快盤活鄉村閑置土地和房屋,促進鄉村土地交易流轉,發展鄉村民宿經濟。
海南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認為,通過發展鄉村民宿,一是可以盤活鄉村閑置資源,提供直接就業崗位,解決剩余勞動力就業問題,提高鄉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實現海南鄉村振興。二是豐富海南旅游住宿產品體系,緩解海南旅游淡旺季明顯、空間分化嚴重等問題,促進全域旅游發展。三是活化利用海南中國傳統村落以及國家歷史文化名村大量閑置的傳統民居,傳承和發展海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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