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和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文件,決定從2019年開始到2022年,全面深化開展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攻堅提升行動。屆時,浙江省內經濟發達縣(市、區)的村年經營性收入將達到20萬元以上,淳安等26縣的村年經營性收入達到8萬元以上,其他縣(市、區)則達到12萬元以上。
據介紹,浙江將每年從“26+3”縣中,即26個加快發展縣和婺城區、蘭溪市、黃巖區,選擇600多個符合條件的村組織實施。在此基礎上,各地每年還將再選擇一批未達到年經營性收入標準的村強化扶持。
在扶持力度方面,中央財政對納入扶持范圍的村給予每村10萬元補助,浙江省財政每年按不低于中央下達資金2倍的標準給予扶持。原則上,每個村財政補助資金不少于50萬元,不足部分由市、縣政府統籌補足。
具體怎么扶持?記者了解到,浙江除了強化所在縣(市、區)和鄉鎮黨委、政府“一把手”的主體責任,同時還將加強對薄弱村干部幫帶培訓,充分發揮興村名師、“千名好支書”作用,實施村級班子整固提升行動,為村集體經濟發展選好配強帶頭人,切實提高薄弱村干部發展集體經濟的本領和能力。對一些本地資源少、區位條件差,靠自身力量難以“消薄”的村,浙江則提出,積極依托各類園區、開發區、特色小鎮等平臺,發展“飛地抱團”項目。接下來,浙江的各個經濟強縣將精心打造項目平臺,接納山海協作結對縣村集體經濟“抱團發展”。此外,浙江還將積極推廣“千個部門聯千村”“千名干部蹲千村”等做法,完善村*書記、農村工作指導員選派,統籌整合各方資源,助推全面“消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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