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興縣化肥減量增效示范縣建設——示范區主要農作物商品有機肥(有機-無機復混肥)推廣補助工作布置會在長興縣農業局召開,縣財政局有關職能科室負責人、縣紀委派駐第七紀檢組有關負責人、各有關鄉鎮(街道、園區)農辦負責人、有機肥定點供肥單位、示范區主體近20人參加會議。
化肥減量增效,有機肥(有機-無機復混肥)的推廣替代是關鍵。為實現化肥減量增效,助推綠色發展,縣農業農村局多舉措抓好有機肥質量關。一是抓好市場準入關。商品有機肥品種多、廠家多、價格差距大,市場魚目混珠、良莠不分,更重要的是生產有機肥的原料來源監管難度相當大。為此,2019年4月,縣農業農村局以公開招標方式確定了兩家商品有機肥和兩家有機-無機復混肥定點供肥企業,對市場進行準入制管理。二是狠抓事前質量關。農業農村局執法大隊對中標單位所有庫存產品系列開展抽樣,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依標開展質量檢測,按照招標文件規定在縣農業農村局同中標單位簽訂協議前,中標單位向縣農業農村局自愿繳納3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補助工作結束后,若定點供肥企業無弄虛作假現象,則全額退還,從源頭上杜絕轉包、代開發票等弄虛作假的隱患。三是嚴抓事后監督關。縣農業農村局面在5月17日召開了長興縣化肥減量增效示范縣建設——示范區主要農作物商品有機肥(有機-無機復混肥)推廣補助工作布置會,會上明確告知定點供肥企業、補助標準、補助流程、補助注意事項等,設立舉報電話,發現定點供肥單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沒收履約保證金;相關農戶三年內取消一切有關農業政策補助,并追回本年度有機肥推廣財政補助資金。同時,要求屬地鄉鎮(街道、園區)嚴把補助審核關,要認真審查農戶購肥發票、購肥券等資料,經鄉鎮(街道園區)核實一致后,方可撥付財政補助資金。縣農、財兩局也將在補助過程中不定期開展聯合抽查,對發現弄虛作假的,一律嚴格處理。通過“三關”并舉,確保財政資金做“好”事、補“對”人、買“對”肥,真正實現化肥減量,助推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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