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黃山市歙縣農業農村局印制發放了黃山市首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自此,黃山市歙縣徽城鎮旸村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正式擁有了特別法人資格,取得了相應的市場主體地位。
這張登記證是歙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啟動后的首證。證書印著以“N”開頭的18位代碼。“N”代表“農”,代碼是全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當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身份證”,右下方還印有二維掃描碼。業務范圍記載為:集體資產經營與管理、集體資源開發與利用、農業生產發展與服務、財務管理與收益分配等。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主體,產生于合作化,歷經人民公社、改革開放各個時期。長期以來,無法取得法人地位,得不到市場認可,面臨無法簽訂合同等諸多尷尬,大大影響了農村集體經濟的壯大發展。
2016年底,中共中央《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初步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主體地位,2017年《民法總則》賦予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特別法人”地位。2018年農業農村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中國人民銀行明確了由縣級農業農村行政管理部門,向本轄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放登記證書,賦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政策。
據悉,歙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蹄疾步穩。2018年底,該縣186個村(居)已全面完成了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任務,182個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組建了村經濟合作社,并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村52個,今年已有130個村正在開展經濟成員認定工作,年底將完成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
黃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人表示,登記賦碼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后一公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特別法人,成為集體資產管理主體,為進一步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合法權益、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實現鄉村組織振興提供了基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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