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沉睡’的水利資源變為資產,進一步拓寬農民群眾增收渠道。”昨日,記者從渝北區了解到,渝北區水利局近日在全市率先制定出臺《水利行業支持村級組織發展助推脫貧攻堅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通過“盤活”農村的山坪塘、提灌站等村級小型水利設施,讓沉睡的水利資源變成資產,為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發展注入活力,助推脫貧攻堅,實現“快致富、不返貧”。
渝北區水利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農村的山坪塘、提灌站等村級小型水利設施是重要的生產資源,可以通過融資、入股、擔保等形式資產化,以及通過招商引資、發展產業等形式經營化,從而產生經濟效益,增加集體收入。
產權明晰是資產化的前提。《辦法》規定,各鎮、街道對轄區內的山坪塘、提灌站等村級小型水利設施首先進行排查登記,重點調查村級水利設施的特性、權屬情況、管護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在摸清家底基礎上,將對產權明晰的村級水利設施進行確權頒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代表村集體,對這些村級水利設施行使所有權。
擁有了這些寶貴的水利設施,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可以做出哪些“文章”呢?據介紹,針對自然資源開發型水利設施,可以挖掘自然風光的經濟潛力,通過自主創業或者招商引資等方式,發展富有特色的鄉村旅游業、生態休閑觀光農業及健康養老產業。針對資產經營型水利設施,可通過抵押、經營權入市等方式以及融資、入股、擔保等形式,探索集體資產股份制改造或市場化運作的路子。
“打贏脫貧攻堅戰,農民增收是關鍵。”該負責人表示,在推進《辦法》的落實落地過程中,將高度重視貧困農戶的參與,加大政策傾斜力度,構建利益共享機制,確保農村貧困群眾在這項創新措施中獲得實利,實現增收,達到以“水”利民的目的。
“我們村有30多口山坪塘,平時作為灌溉水源幫助村民發展產業,一直沒挖掘其他用處。”渝北區木耳鎮良橋村村民委員會主任吳建全介紹,《辦法》實施后,這些山坪塘將獲得“合法身份”,并明確由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統籌安排。屆時,渝北將因地制宜利用山坪塘發展生態旅游,以此來壯大村集體經濟,帶動老百姓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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