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區審計部門獲悉,《靜海區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離任交接辦法(試行)》于日前出臺。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加強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明確領導干部任期責任,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確保工作持續、有序、順利開展,靜海區委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市委辦公廳《嚴肅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工作調動有關紀律的規定(試行)》和經濟責任審計的有關規定,結合全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反映的實際情況,制定印發了《靜海區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離任交接辦法(試行)》。該《辦法》規定了適用范圍;明確了離任交接的內容;明確了離任交接流程及各類問題應承擔的相應責任及處理辦法。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
相關新聞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