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陽市畫水鎮明煥村水稻種植戶金氏兄弟向東陽市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反映,自己所種的1800余畝水稻在使用了從東陽市某農資有限公司購買的“2甲4氯異辛脂”除草劑后,出現大面積萎縮,損失較大,請求農業農村局幫助調查處理。
東陽市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接到反映后,先后于6月6日和6月14日組織相關農技專家前往現場調查、核查,并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查詢問。從水稻植株癥狀表現以及調查證據中可以確定是“2甲4氯異辛脂”微囊懸浮劑藥害所致,造成原因主要是農藥銷售者用藥指導錯誤和田間農藝操作粗放。另外,“2甲4氯”類農藥用于水稻的生產事故今年已經是第二起了,請廣大種植戶和農資經營者引起重視,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6月19日,東陽市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經現場原因分析、損失評估等多輪調解,雙方*終達成一致:由農資經營者補償兩家種植戶共計40000元。
此次事故的成功調解,*限度地降低了農戶的損失,維護了農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了農資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有力促進了我市農資市場健康長遠發展,從而更有力地保障了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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