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執法形勢和要求的變化,漁政執法的任務側重點也發生了變化,對執法人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適應新情況,完成好各項任務,提升執法人員的整體水平。2019年6月18日,天津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邀請律師對執法人員進行了*培訓。
律師結合漁政執法中存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從專業的角度給予了解答。尤其是對《漁業法》第41條、42條規定的“情節嚴重”如何在執法實踐中貫徹執行進行了解讀,結合實際案例對從重、加重、從輕、減輕等涉及自由裁量權的問題進行了剖析。并穿插講解了民法和刑法的有關知識。
通過律師的講解,執法人員理清了以前的模糊認識,對今后的執法工作起到了促進作用,同時提升了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
各科室的負責人和漁政船隊的執法骨干約30人參加了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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