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拉薩市召開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拉薩市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通報了《條例》內容。
條例共有六章四十三條,*章總則、闡述制定條例的目的意義及法律依據、適用范圍、總體原則、管理機構、職能職責等;第二章村莊規劃,主要內容是村莊規劃的編制原則、具體內容、報批程序等;第三章村莊建設,主要內容是村莊建設原則、農牧民新建住房申請、農牧民住宅建設規劃要求等;第四章村莊管理,主要內容是村莊管理的重點、職責、具體內容等;第五章法律責任,主要是對違反條例行為的責任追究及處罰規定;第六章附則,主要是明確條例實施時間。
條例的頒布實施將進一步規范拉薩市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加強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和保護,建立村莊規劃建設管理長效機制,依法保護和利用土地資源,糾正鄉村規劃建設管理薄弱的現狀,滿足農牧民生產、生活需要,促進農村有序建設,避免造成基礎設施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改善村莊人居環境,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建設美麗宜居鄉村。
據了解,《條例》于2018年10月25日拉薩市第十ー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18年11月27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準,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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