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治力度。我們調查發現,一些鄉村干部權力任性,損害群眾利益。專家學者建議,要加快落實指導意見的相關內容,規范小微權力運行,建立健全小微權力監督制度,織密基層權力運行“廉政防護網”。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對“三農”工作高度重視,強農惠農“真金白銀”越來越多。“蒼蠅式”腐敗也時有發生。
——虛報冒領比較突出。部分基層干部利用機制漏洞,把惠農資金當成“唐僧肉”。如貴州省思南縣大壩場鎮三角莊村原村支書陸安江,假借別人養殖的50只羊冒充自己的養殖數,于2012年虛報套取國家種草養羊補助金1.5萬元。
——“雁過拔毛”影響惡劣。一些村干部想方設法從各種惠農資金中“拔毛”,以各種名義向群眾收費。湖南江永縣上江圩村原村文書歐養仔利用管理公章的權力,村民建房、轉學、轉戶口、打結婚證蓋章,大都要收費;利用臨時保管村民社保卡的機會,從38本社保卡中取走34200元養老金據為己有。
——侵占挪用扶貧款物。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高樓坪鄉羊尾舟村主任梁巨寬在任高樓坪鄉羊尾舟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建成并已報賬的“一事一議”通組路項目,重復向鄉財政分局申請報賬5.03萬元、領取項目水泥120噸(折合人民幣3.34萬元),共計8.37萬元占為己有。
有關專家指出,近年來,雖然相關法規制度建設正在逐步完善,但是作為權力末梢的小微權力點多面廣,單純依靠上級部門實現全方位有效監管,確實有難度。
湖南師范大學特聘教授陳文勝認為,公共決策過程、惠農項目和資金使用等信息難以公開透明,給小微權力留下了腐敗空間。對待惠農項目和資金,上級職能部門普遍重下撥、輕監管,項目和資金下撥到村里,相關信息公開不到位,容易發生腐敗。
涉農資金管理體制不完善,參與部門較多,容易出現職能交叉、彼此推諉的現象,監管工作難以落到實處。
武漢大學社會學系研究員呂德文建議,要盡快織密農村基層權力運行“廉政防護網”,大力開展農村基層微腐敗整治,嚴肅查處侵害農民利益的腐敗行為。
一是明確每項小微權力行使的法規依據、運行范圍、執行主體、程序步驟。過去,部分鄉村雖然有村務監督委員會,但對村干部的作風和權力監督往往流于形式,監督作用難以發揮。惠農補貼項目多,涉及面廣,必須對每項小微權力建立制度化、規范化的操作流程,一旦出了問題可以溯源追查,追責到人,倒逼村干部強化自身約束,壓縮其灰色空間。
部分地區已在這方面做了有益探索,村里魚塘承包應該走什么流程,村里低保戶和貧困戶如何評選,村民遷戶口、村里采購都有什么程序,每名村干部各自負責哪些具體事務……全部進行了細化,列出清單,進行了公布,既能防止推諉,又能倒查追責,強化廉潔意識。
二是逐步強化鄉鎮一級紀檢力量,通過優化隊伍建設、突出紀檢人員抓主業、制度保障鄉鎮紀委獨立性、強化經費設施保障等,理順鄉鎮紀委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大對基層的執紀審查力度。
三是通過技術手段的創新和應用,推動相關信息的公開透明,壓縮基層腐敗的空間。呂德文表示,近年來,比如通過大數據比對,貧困戶、低保戶的評比越來越規范,盡可能地避免了錯評漏評。再比如有的鄉村探索村級公務卡,將原先村里使用現金支付結算的辦公費、會務費等開支,統一納入公務卡進行支付結算,將村務開支由過去的“無據可查”轉變為留痕化、實名制管理。
農業網(Agronet.com.cn)微信掃一掃: 盡“掃”天下農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