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日前聯合印發《促進恢復生豬生產扶持政策實施細則》,對進一步做好生豬穩產保供工作提出扶持措施。
實施細則明確,對2020年各設區市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并分別給予得分前三名800萬元、600萬元、400萬元的獎勵。對全省在農業農村部養殖場直聯直報平臺登記備案、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累計新增出欄商品肥豬1萬頭以上(含1萬頭)的單體規模豬場給予獎勵。對在農業農村部養殖場直聯直報平臺登記備案的設計年出欄500頭以上(或存欄200頭以上)規模豬場和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9月30日從省內外種豬場引進種豬給予獎補。對在省內注冊并在省內相關銀行申請貸款的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含地方豬保種場)及設計年出欄5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給予貸款貼息。
實施細則要求,各地要成立農業農村、財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專辦,進一步落實部門工作職責,細化具體操作辦法,規范實施程序。要更快更大激活生產潛能,推動生豬穩產復產和擴能增量,確保如期完成全年恢復生產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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