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重大舉措。從河北省農業農村廳獲悉,截至目前,全省已有49034個村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任務,占比99.93%,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整省試點任務已基本完成,全省農村集體家底已基本摸清。
據統計,全省共清查資產賬面數1860.8億元,核實數2522.7億元,增長35.57%;清查核實農村集體土地總面積23886.8萬畝,實現了家底明、賬目明、產權明。
“一鍋粥”變“一本賬”,摸清家底是改革的第一場硬仗
根據國家統一安排部署,河北省于2017年全面啟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2017年8月,省委、省政府制定出臺《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對全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進行全面部署。2019年,河北省被確定為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整省試點。
農村集體資產是農民長期辛勤勞動、不斷積累的寶貴財富,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進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首先要摸清集體資產家底有多少,搞清楚這些資產的歸屬。
“清產核資是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基礎性工作,是保護農民財產權益的客觀要求,也是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關鍵舉措。”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清產核資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第一場硬仗,河北省以“查全、登準、規范、管好”為目標,分別對集體資源性、經營性、非經營性資產進行盤點登記,讓集體資產成為“明白賬”。
在清產核資過程中,全省各地以獨立核算的村(組)為單位,成立清產核資工作小組,聘請專業機構與村民代表共同參與,通過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等制度,推動集體資產管理機制進一步規范。不少村民表示,“清產核資讓過去的‘一鍋粥’變成了現在的‘一本賬’”。
在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的基礎上,河北省在精準確認農村集體成員、全面推進折股量化、建立健全集體組織、積極拓展改革任務、推動資產監督管理平臺建設等方面積極探索,取得了明顯成效。
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全省共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5683.1萬人,做到了不漏一戶、不掉一人,避免了“兩頭占”或“兩頭空”。結合清產核資情況,在建立臺賬管理,健全完善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制度,優化村級財務會計核算模式的同時,全省已有150多個縣(市、區)積極搭建集體資產管理平臺,省級綜合平臺也將于2021年正式全面運行。在規范產權流轉交易管理方面,全省共建設農村產權交易中心156家,實現全省涉農縣全覆蓋,農村土地流轉、農村集體資產、農村集體建設項目等9個交易品種上線進行交易。
盤活資產,探索經營,集體經濟實現“強身健體”
在推進改革的同時,河北省各地積極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功能作用,因地制宜探索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的路徑,形成資產管理型、資源盤活型、土地股份型、生產服務型、市場對接型、產業拉動型、項目帶動型等多種發展模式,集體經濟實現了“強身健體”。截至目前,全省有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已達99.6%,其中集體經濟收入5萬元以上的村占72.4%。
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改革只是手段,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才是目的。要做強做大集體“蛋糕”,讓村民分享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收益,實現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
針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性資產較少的現狀,河北省把集體資源性資產股份合作納入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采取虛擬股份或份額形式明確到每位成員,提倡鼓勵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截至目前,全省有38209個村成立股份合作社,占比77.9%,10825個村成立經濟合作社。
針對清產核資中發現的集體經濟合同不規范等問題,河北省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清理規范農村集體經濟合同專項行動,指導各地不斷加強農村集體經濟合同管理,努力盤活農村集體資產。截至目前,全省共摸排農村集體經濟合同53.8萬份,清欠補繳各類舊合同欠繳總額4.7億元,僅此一項全省平均每村增收近1萬元。
經過改革,大量閑置的農村集體資產得以盤活,促進了資產保值增值。據統計,2019年全省農村集體收入206.5億元(不含原改制村),較上年增長7.8%,村集體資產、經營性資產總額大幅度提高,成員股金分紅2.3億元。
改革效果怎么樣,關鍵要看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全省改革試點工作基本完成后,河北省采取電話隨機抽查的方式組織開展了群眾滿意度測評,共抽取了10.6萬戶,覆蓋所有參加改革的縣、鄉、村,群眾滿意度達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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