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飼料用米糠粕的質量指標及分級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以米糠為原料以浸取法或預壓浸取法取油后的飼料用米糠粕。
2引用標準
GB6432-6439 飼料粗蛋白、粗脂肪、粗纖維等項測定方法
3感官性狀
本品呈淡灰黃色粉狀,色澤新鮮一致,無發酵、霉變、蟲蛀、結塊及異味異嗅。
4水分
4.1 水分含量不得超過13.0%。
4.2 調撥運輸的飼料用米糠粕的水分含量*限度和安全貯存水分標準,可由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自行規定。
5 夾雜物
不得摻入飼料用米糠粕以外的物質,若加入抗氧化劑、防霉劑等添加劑時,應做相應的說明。
6 質量指標及分級標準
6.1 以粗蛋白質、粗纖維、粗灰分為質量控制指標,按含量分為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