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性能(用途)
本品是噻苯隆、敵草隆和乙烯利的一種混合類植物生長調節劑,做棉花脫葉催熟劑使用。具有促使棉花葉柄與莖之間的分離組織自然形成而脫葉。
使用技術和施用方法
1、棉花田,棉花吐絮30%—40%左右時,畝用量40克/畝兌水15公斤,莖葉全株均勻噴霧。
2、花生田、辣椒田采收前脫葉使用,畝用量40克兌水15公斤均勻噴霧。
注意事項
1、本品在棉花上每季*多使用1次,使用本品后的棉花至少應間隔30天才能收獲。
2、氣溫在20℃以上時,施藥后兩天內降雨會影響藥效,應補噴。
3、對蜜蜂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
4、禁止將殘液倒入河塘和在河塘清洗施藥器具。用過的容器或包裝袋不可做他用或隨意丟棄。
5、本品現配現用,不能用金屬器皿盛裝藥液。
6、本品為可濕性粉劑,應避免藥液飄移到其它作物上,以免產生藥害。
7、施藥時應對棉花植株各部位的葉片均勻噴霧,使植株葉片充分觸到藥液,以達到*脫葉效果。
8、禁止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