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不低于每人每年520元;個人繳費同步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250元。近日,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市確保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資金及時足額到位,認真做好參保繳費工作,人均繳費標準達不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地區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補繳,以保障各項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實。
通知明確,2019年新增財政補助標準的一半(15元)用于增加大病保險籌資,達到每人每年70元。降低并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提高至60%,起付線以上合規醫療費用每增加5萬元,支付比例提高5%,*支付比例達70%。同時,加大大病保險對貧困人口的支付傾斜力度,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貧困群體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起付線以上合規醫療費用統一按*比例支付,不設封頂線。
通知強調,落實醫療保障*扶貧任務。在充分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保障功能的同時,積極配合扶貧部門做好醫保報銷與補充醫療保險報銷的銜接工作,確保貧困人口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及時支付。結合推進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和實施補充醫療保障,及時對各地實行的一些特殊兜底保障政策予以調整、過渡和規范,逐步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長效機制。
通知要求,全面做實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今年年底前,在市級行政區域內實現基金的統一管理以及政策制度、醫療服務協議管理、經辦服務、信息系統的統一;2020年年底前,實現基金統收統支,全面做實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
針對社會上對城鄉居民醫保全面取消個人(家庭)賬戶政策的不準確理解,省醫療保障局特別說明,取消個人(家庭)賬戶政策只適用于城鄉居民醫保,并不適用于城鎮職工醫保。遼寧省已于2013年取消了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戶,城鎮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管理仍按各統籌地區現行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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