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國土資源廳1月24日透露,湖北省日前出臺21條政策措施,開辟用地綠色通道,全力服務和保障“三鄉工程”建設。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與省委、省政府實施“三鄉工程”(市民下鄉、能人回鄉、企業興鄉)的戰略部署,省國土資源廳針對農村建設項目“零星分散”等特點,專門制定新政,主動服務,全力保障“三鄉工程”用地。
新政要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主動適應現代農業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需要,預留足夠的建設用地規模用于“三鄉工程”,及時將“三鄉工程”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同時,要千方百計落實“三鄉工程”建設項目耕地占補平衡。如建設用地規模確實難以滿足“三鄉工程”需要的,從省域范圍統籌保障。
因“三鄉工程”在全國范圍具有*性,本次新政有諸多創新與突破。
零星分散設施可使用機動指標
“三鄉工程”中,停車場、涼亭、廁所等設施可能分散在不同區域,一些并非在現行規劃之中。新政前,如不調整規劃,它們還不能開建。
新政提出,在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土地利用規劃時,可以預留少量(不超過5%)規劃建設用地機動指標,用于零星分散的農業設施、鄉村旅游設施等建設,在辦理農用地轉用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時直接使用,可不辦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手續。
創新理念界定土地用途
基本農田不能破壞。針對鄉村旅游項目,新政提出,在整體規劃確實要利用基本農田的,可以在確保農業功能不變前提下實施,例如種植花卉,改善景觀。
對于農業生產過程中所需各類生產設施和附屬設施用地,以及由于農業規模經營必須興建的配套設施,例如看護類管理用房、初加工存儲用地,在不占用*基本農田的前提下,納入設施農用地管理。即,不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新政也規定,寬度不超過8米的建設項目配套場內公路,可按農村道路用地認定。
復墾耕地多少,就能轉化多少建設用地
新政鼓勵各地結合農村建設用地復墾潛力,以及“三鄉工程”用地需求,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不受指標規模限制。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通俗理解:A區域建設用地增加,B區域通過拆舊房恢復耕地,減少建設用地。這樣增減掛鉤,能保證建設用地總量不變,耕地面積不減少。此前,各地有一定指標規模限制。
按此政策,長期無人居住的、破舊的房屋,通過復墾成耕地,其面積都可以轉化“三鄉工程”的建設用地面積,能夠復墾多少,就能轉化多少。
鼓勵空閑農房改成農業農村體驗場所
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稱,對“興鄉的企業”來說,可以租賃(不能買賣)空閑農房,而農民可以通過空閑農房折價入股,或與企業合作經營。
新政鼓勵各地在保障農民宅基地權益前提下,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閑農房、宅基地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改造建設民宿民俗、創意辦公、休閑農業、鄉村旅游、鄉村養老院等農業農村體驗活動場所。
12個工作日完成用地審查
按新政要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及時了解“三鄉工程”項目用地需求和時序,主動做好服務工作。
為縮短用地審批時限,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機制,開辟“三鄉工程”項目用地綠色通道,指派專人負責跟蹤督辦,完善以縣為單位的網上審批流程,確保湖北國土資源廳用地審查時間控制在12個工作日內。
新政還提出了特色小鎮、光伏發電、通信鐵塔等項目建設支持意見。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新政服務“三鄉工程”,以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推進城鄉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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