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記者從市海洋和漁業局了解到,根據《農業部關于發布珠江、閩江及海南省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南渡江干流江段在3月1日零點至6月30日24點期間實施禁漁。
為切實加強海口市南渡江水域禁漁管理工作,嚴厲打擊禁漁期間各類非法捕撈行為,保護和恢復南渡江水域漁業資源,市海洋和漁業局連日來組織了前期宣傳工作,在重點漁村、江區碼頭張貼禁漁通告;組織工作人員深入漁民、漁港、漁村開展宣傳教育。
3月1日上午,市海洋和漁業局組織執法工作人員繼續開展宣傳和巡查行動,出動三艘執法船,到南渡江干流開展休漁宣傳和巡查,執法船上掛著宣傳橫幅,執法人員還和南渡江岸邊漁民朋友講解禁漁相關情況和重要意義,現場檢查了漁船6艘,沒收地籠網3張。
據了解,本次南渡江禁漁時間長達4個月。下一步,市海洋和漁業監察支隊將繼續加強日常巡查執法,一經發現有違反南渡江禁漁規定的行為,將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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