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國改革開放40周年。40年來,隨著城鄉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是無可辯駁的歷史事實。
但是也要看到:農村“一畝三分地”的傳統紅利正逐漸消退,土地“一包就靈”的效應已不復存在;一些農村地區精英人才單向流入城市,城鄉人才不能形成良性互動;改革開放以來,農民物質財富增多,而平均受教育程度、合法權益保障等仍有很大改善空間。
天地間蕩起滾滾春潮,新時代推動鄉村振興。新一輪的深化農村改革,離不開人才建設,要更加重視農民的主體地位,筑牢農村人才基礎,主動回應農民的需求與關切,增強他們的獲得感。
制定政策,吸引人才。從宏觀戰略層面,采取市場拉動和政策帶動的方式,引導各類人才到農村基層創業就業,并能夠享受到體面、尊嚴和幸福的生活,使他們真正“愿下去”“扎下根”。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為在農村創業就業的各類人才繳納住房公積金和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對一些急需的專業人才發放專項支農津貼。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在真正意義上實現人才城鄉遷徙自由。完善配套措施,切實解決農村生活條件差、工資待遇低、發展空間小等青年人才“*關心、*直接、*現實”的利益問題。鼓勵支持各方面人士“告老還鄉”,發揮“鄉賢”正向引領作用,推動鄉村實現“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以人為本,因人施策。把政策細化到各種目標人群,讓不同的農民群體享受到改革紅利。如對于在城市務工的農民,貫徹落實有關法規和政策,實行同工同酬、同崗同責,進一步消除不合理的歧視性制度障礙;在勞動關系、工資支付、社會保障、戶籍管理、子女入學等方面,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對于失地農民,應納入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制度。對于專業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員,要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經營關系,扶持和規范實踐中出現的農業產業化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組織等多種組織形式,鼓勵其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強化教育,提升素質。不斷提高中央和省級財政承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比重,提升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工資、公用經費和校舍維修經費保障水平。結合農村義務教育生源變化情況,調整優化鄉村學校布局,加強農村中小學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推動農村教育向高中和學前教育兩頭延伸;加大投入力度,因地制宜,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農村職業教育,并加大與成人教育資源的整合力度,大力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培養一批農村實用型、技能型的新型職業農民;大面積普及農業先進實用技術,大力提高農民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讓“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的美好愿景早日變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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