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湖北省委宣傳部召開“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奮力譜寫新時代湖北發展新篇章”第18場新聞發布會,省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局長張清林介紹湖北省深化農村改革的思路和舉措。
作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代表形態,湖北省登記注冊的家庭農場在2017年底已達到29769個。
此外,農民合作社達83942個、縣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4310家、專業化的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組織3448個,通過流轉土地形成適度規模經營1142萬畝、通過服務帶動形成適度規模經營1661萬畝。
湖北省接下來將通過突出培育重點、加強規范化建設、加大扶持力度、落實優惠政策,以及解決好“帶頭人”等方面繼續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每年培育新型職業農民 3萬人以上。
張清林說,深化農村改革主要從三個方面推進:深化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探索完善土地集體所有權行使機制,進一步穩定農戶土地承包權,引導土地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擴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數量,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質量,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
完成清產核資和成員確認,摸清集體家底,開展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推進農村“三變”(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壯大集體經濟。
在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上,張清林介紹,全省改革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具體分兩步走:
2018年將建立健全集體資產和成員管理制度,同時選擇一批縣市開展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試點。
2019年至2020年,在各地有經營性資產的村、特別是經濟發達村,全面開展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集體資產股份權能,規范集體經濟組織運行管理,建立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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