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獲悉:人社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通知,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提高標準所需資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2015年,人社部、財政部也曾下發通知,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至70元。人社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標準和時間統籌考慮了近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保障標準調整情況。
此次通知還要求,各地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進一步健全參保繳費激勵機制,積極引導參保居民選擇更*次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逐步提高養老保障水平,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要做好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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