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25日到7月10日,松花江將進入禁漁期。主城六區460條漁船全部靠岸,禁漁期期間江面嚴禁非法捕撈。
為保護魚類產卵繁殖,每年此時節,哈市對包括松花江在內的自然捕撈水域實行全面禁漁。禁漁期內,自然捕撈水域禁止捕撈作業(包括抄網)。漁船、漁具要撤出作業場所,漁船與漁具必須分離,漁船要加鎖、漁具要入庫。據漁政大隊大隊長張寶斌介紹,在禁漁期期間開展漁業科研活動需捕撈漁獲物的,須經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方可進行捕撈活動。
今年漁政大隊將加強巡邏,對非法捕魚者將按情節輕重,*提出警告,違反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違法者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發現有人用“絕戶網”等設備禁漁期非法捕撈,可撥打12345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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