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7月1日起,鄭州低保標準將再次提高,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同時上漲,將惠及全市6萬多名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新近聯合下發《關于提高城鄉*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7月1日開始,全市城市*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農村*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
7月1日起低保第九次提標
據介紹,為切實保障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根據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數據,此次新測定了我市城鄉低保標準調整范圍,經與市扶貧辦對接,并報市政府研究同意,從2018年7月1日開始,全市城市*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630元、農村*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30元。
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提標是2009年鄭州市建立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以來的第九次調整,將惠及6萬多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
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同時上漲
隨著此次全市城鄉低保標準的提高,我市其他各項救助標準也將同時上漲。
《通知》明確,要加強各項救助標準的落實銜接,做好城市低保標準與城市低收入、保障性住房家庭收入標準的銜接,按照新標準落實相關救助政策。
據介紹,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鄭州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規定,我市特困人員供養基本生活標準按照*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執行。
低保金、特困人員供養金每月10日前發放到戶
《通知》要求,要做好低保資金的發放工作。今年省民政廳將城鄉低保金和特困人員供養金發放列為全省重點民生實事。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的統計工作,并提前將人員名單和發放金額報同級財政部門,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安排資金,確保低保金、特困人員供養金每月10日前發放到戶。同時,要積極做好標準提高后的政策宣傳工作。
低保提標
城市低保標準:
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30元
農村低保標準:
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
特困人員供養提標
城市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每人每年不低于11340元
農村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鄭州市內各區(市轄六區及高新區、經開區、鄭東新區、航空港區)農村特困供養人員,人均耕地0.3畝以下的,其基本生活標準按照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核定為每人每年不低于11340元,人均耕地0.3畝(含0.3畝)以上的,其基本生活標準按照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70%核定為每人每年不低于7938元;六縣(市)農村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77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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