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陸禁漁期為2月16日12時至5月16日12時,經過3個月的不懈努力,上海浦東漁政部門圓滿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內陸禁漁期工作任務。三個月來,浦東共查處內陸禁漁期案件30件,其中違反內陸禁漁期制度案件6件,行政罰款共計1400元;電捕案件24件,電捕案件中由公安部門直接立案查處的案件6件,由漁政部門移送公安立案查處的案件7件,由漁政行政處罰的案件11件,行政罰款共計28500元,并沒收電捕工具11套。
為抓好2018年內陸禁漁期工作,浦東漁政在內陸禁漁期開始前便及時與新區水上治安派出所進行有效溝通,詳細制定了《2018年浦東新區內陸禁漁期工作方案》,并按照2017年浦東多部門形成的《關于浦東新區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案件有關問題的備忘錄》精神,深入推進2018年非法電捕整治工作。
2018年浦東在內陸禁漁期期間形成了以下幾個再突破:
一是非法電捕案件兩法銜接再突破。2018年,浦東漁政部門移送公安機關非法電捕案件7件,較2017年的2件大幅提升,顯示浦東在非法電捕兩法銜接工作機制上漁政部門和公安機關銜接順利,運行效率高。
二是重大非法電捕案件查處再突破。針對市民反映較多、反響較大的重大非法電捕案件,浦東漁政部門成立了專項整治小組,實行不間斷巡查、輪班蹲守、集中兵力重點查處的工作方式,一舉打掉了兩個非法電捕重大團伙,當事人目前已立案刑事拘留。
三是內陸禁漁宣傳整治力度再突破。鑒于去年浦東在宣傳內陸禁漁期的工作成果上,今年浦東在宣傳內陸禁漁期上,特別是在宣傳整治非法電捕工作上較去年有了更大的突破,不僅邀請浦東電視臺全程跟蹤采訪查處重大非法電捕案件,而且在報紙、網頁、微信公眾號等多個方面進行了廣覆蓋宣傳,宣傳力度超過以往。
2018年內陸禁漁期已經結束,但浦東漁政部門查處非法電捕工作卻遠未結束,浦東漁政部門將一如既往地對非法電捕予以全力打擊,發現一起嚴處一起,努力維護浦東漁業資源安全,促進漁業生產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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