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吳忠市農機安全監理所將巴浪湖農場、蓮湖農場農機安全監理業務及檔案分別移交到利通區農機安全監理站和青銅峽市農機安全監理站。
為理順農機行政審批程序,順應“放管服”改革要求,解決好巴浪湖農場、蓮湖農場農機行政審批工作,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解決農墾改革發展相關問題意見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寧政辦發【2017】200號)文件要求,按照農業部《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18年第1號)和《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18年第2號)規定,市局要求市農機安全監理所于6月前將巴浪湖農場、蓮湖農場農機安全監理業務及檔案分別移交到利通區農機安全監理站和青銅峽市農機安全監理站。吳忠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所按照新部令要求,安排農機安全監理員李海蓉、張瑞和孫斌三人前往利通區農機監理站、青銅峽市農機監理站辦理2個國營農場農機監理業務和檔案移交工作。
此次共移交農業機械檔案580份,駕駛員檔案349份,利通區農機安全監理站、青銅峽市農機安全監理站與吳忠市農機監理所分別在檔案移交表上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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