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出臺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試點工作方案。目前,12個縣市區可先行先試,分別是武漢市的黃陂區、蔡甸區、新洲區,以及大冶市、黃石市鐵山區、洪湖市、麻城市、鐘祥市、沙洋縣、恩施市、仙桃市、神農架林區。武漢市還可自定其他行政區開展試點。試點至2019年底結束。
今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宅基地“三權分置”,即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閑置房屋使用權。省國土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參與試點的12個縣市區基礎條件較好,基層管理隊伍號召力強,群眾積極性較高。試點將尊重民意,不急于求成,確保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線不突破。
在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方面,試點地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在宅基地規劃布局、占地標準、村容村貌、文化傳承、環境保護、資格認定、流轉使用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試點中,將探索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內涵、認定主體、認證程序、確權方式、權能作用等。方案鼓勵試點地區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宅基地資格權的取得、保留、注銷、恢復等管理辦法。試點地區將探索使用權的主體、范圍、對象、用途、年限、方式、擔保及收益分配機制。例如,農民可以把閑置農房出租給企業或個人,由后者經營農家樂、發展鄉村旅游,也可用農房使用權入股,分享農家樂的經營收益。
試點結束后,湖北省將提煉宅基地“三權分置”助推鄉村振興的經驗模式,建成一批宅基地“三權分置”示范鄉村,提出宅基地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改革建議,適時向全省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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