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區2017年度農民商業補充保障醫療費用報銷工作已于日前全部支付完畢,共為符合條件的1.76萬余名參保農民報銷醫療費用5751.08萬元,其中低收入戶922人,報銷醫療費用302.28萬元。
今年3月,昌平區出臺了《昌平區農民商業補充醫療保障方案》,在現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民政醫療救助及大病保險普惠制度基礎上,建立農村居民特別是低收入戶農民個人醫療費用補充報銷制度。
“我們對2017年新農合醫保、‘一老一小’保險醫療費報銷情況,以及現行標準下956戶農村低收入家庭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分析,發現69.2%的家庭是因病因殘導致的貧困,農民參保人員特別是低收入農戶的就醫支出負擔相對過重,《昌平區農民商業補充醫療保障方案》應運而生。”昌平區人社局副局長鞏月進說。
據悉,該政策針對的是昌平區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業戶籍參保人員,以及經區農委核實核準、建檔立卡的低收入農戶。對農民參保人員在一個保障年度內就醫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在經過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大病保險報銷、民政救助后,剩余醫療費用(不含自費部分)按照3000元起付標準,3000元以上部分分4個檔次,分別按照50%-80%的比例進行報銷補償。對低收入人員不設起付線,剩余全部醫療費用按照90%予以補貼。執行周期為2017年至2019年度,采用下行制方式報銷。
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選擇、質量為本、便民惠民的原則,由人保健康北京分公司作為承保單位,在區社保中心設立專門服務窗口,開展農民商業補充醫療保障管理與經辦服務工作,為參保人提供農民商業補充醫療保障費用審核與發放工作。保障資金包括為向農民參保人員和低收入人員支付的醫療費補貼資金及保險業務服務費,由區財政全額負擔。
南口鎮后桃洼村村民白俊英,去年患了腔隙性腦梗塞和急性化膿性闌尾炎,醫療費用達7.02萬余元,新農合報銷2.72萬元,民政救助3000元。實施農民商業補充醫保后,再次報銷3.6萬余元,*終只自費了4004元,報銷比例達94.3%,極大減輕其本人及家庭的大病醫療費負擔。
據統計,2017年度符合政策條件的參保農民共1.76萬余人,共發生醫療費用4.24億余元,經過基本醫療保險、各級救助報銷后,農民商業補充醫療保障報銷5751萬余元,該區農業戶籍參保人平均報銷比例由47.82%提高到65.34%。2017年度符合政策條件的低收入人員922人,共發生醫療費用793.42萬元,經基本醫療保險、各級醫療救助報銷后,剩余醫療費用335.87萬元。該區為低收入戶農民再次報銷醫療費302.28萬元,個人人均醫療費用由上年的4513元降為365元,實現了對因病致貧低收入戶的*幫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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