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行業管理,保障肉品質量,促進畜禽屠宰行業健康發展,浙江省慈溪市日前出臺《慈溪市畜禽屠宰場(點)布點規劃(2017-2020年)》,對屠宰場(點)的設置條件、區域等作了具體規定。
據了解,“十二五”期間,無論是畜禽的飼養量,還是畜牧業產品產量及人均占有量都呈明顯上升趨勢。近年來,慈溪市在加快發展畜牧業的同時,逐步實現產業的轉型升級,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和區域化水平不斷提高。現在全市有23個生豬肉品配送供應點、近20位生豬調運戶,配送供應點配有27輛專用肉品箱式(冷藏)車輛。
歷年數據表明,慈溪市屠宰肉人均消費量約為生豬17.79千克/年,牛5.58千克/年,羊0.66千克/年,家禽3.02千克/年。按照人口規模、消費趨勢及人們膳食習慣變化情況,預計至“十三五”末,慈溪市需年屠宰生豬49萬頭,牛5萬頭,羊4萬只,家禽360萬只,通過新建、整治、遷建等方式,慈溪市范圍內畜類屠宰場總量達到4座,逐步建立起與產業發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相適應、布局科學合理的定點屠宰加工體系。
按照規劃,到“十三五”末,慈溪市生豬和家禽飼養量分別控制在55萬頭和500萬只以內,食草動物飼養量控制在110萬頭(只)以內,蜜蜂保持在8萬群以上。慈溪市畜牧業產值達到10億元;慈溪市生豬規模化養殖比重達99%,其中年出欄500頭以上規模化養殖比重達85%以上;畜牧業核心競爭能力、動物疫病防控能力和畜產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管能力明顯提升;全面完成規模畜類養殖場治理任務,慈溪市基本實現畜類養殖排泄物生態消納或達標排放,畜類養殖場排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8%以上。
慈溪市將調整優化畜類養殖的禁養區、限養區、宜養區,未經市、鎮(街道)兩級規劃許可,嚴禁在基本農田開展畜類養殖。畜類屠宰廠(場)的選址,應當離居民生活區和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1000米以上,并具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水源;廠址周圍應有良好的環境衛生條件,周圍1000米內不得有醫院、化工廠、鋼鐵廠、水泥廠等。嚴格執行“三個一律”,即禁養區畜類養殖場(戶)一律關停;達不到生態消納或達標排放的畜類養殖場(戶)限期整治,整治不到位的一律關停;不能做到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畜類養殖場(戶)一律關停。對不能達標排放的畜類養殖場或養殖污染物對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的,實行關停或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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