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河南省新鄉市紅旗區洪門鎮按照上級要求,結合鄉村振興戰略,緊緊圍繞激活集體資產,壯大集體經濟,培育特色產業,增加農民收入的目的,著力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2012年,洪門社區進行新鄉市*批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并取得成功;2015年,駱駝灣村成功地進行了新鄉市第三批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實現村、居轉變。目前,張莊村、段村、留莊營村、張堤村、趙樓村等14個村正在進行資產核算,預計2019年6月全部完成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任務。
圍繞“一個主角”,確定發展路徑。
洪門鎮一是在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始終圍繞“一個主角”,即轄區群眾。群眾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中,既是參與者,也是貢獻者,更是受益者。洪門鎮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堅持圍著“百姓轉”,堅持農民集體所有制不動搖,堅守農民權益不受損,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意愿,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二是深入剖析一個根本問題,即農村集體經濟市場競爭能力不高、經濟效益低,集體經濟發展面臨“瓶頸”的問題。從表面上看,是干部管理水平跟不上、居民素質低、集體經濟底子薄等造成的,但從實質上來看,產權不明確、不
清晰才是一切問題的根源所在。傳統產權制度下的集體經濟存在嚴重弊端,農民實際擁有的產權不明晰,導致農民作為農村集體資產所有者的地位不能充分體現。產權制度改革既是時代的要求,也是大多數農民的意愿。三是努力實現兩個目標,即不斷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不斷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通過改革使農民收入不斷增加,農民的錢包鼓起來集體也會受益。同時,集體收入增加,為農民群眾服務的能力也會不斷增強。四是始終堅持四個原則,即堅持政府主導、村民自治、民主決策原則,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則,堅持廣泛協商、穩步推進原則。五是積極探索“四個結合”。洪門鎮以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為契機,以點帶面,堅持與產業培育發展相結合,與精神文明建設相結合,與生態環境建設相結合,與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相結合。
做好三項工作,筑牢改革基礎。
一是開展清產核資,還百姓一本“明白賬”。清產核資是整個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的關鍵環節。洪門社區、駱駝灣村選派村民代表和村“兩委”干部組成清產核資小組,進行清產核資工作,重點清查核實集體固定資產、經營
資產,詳細劃分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土地資產,并將賬冊中沒有明細的老賬按照*新核算出的結果進行逐一核對,做到賬證相符和賬實相符。召開“4+2”工作會議,在村民代表確認的情況下核定出全村資產總額,并張榜公示。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等制度,將清產核資情況納入監督管理平臺,確保監督管理到位。
二是界定股東人員,讓村民做“當家人”。股東人員界定是改制工作的重要內容,涉及每個村民的切身利益,是改制工作成敗的關鍵。洪門社區、駱駝灣村高度重視股東人員界定工作,分組對全村戶口進行核查,根據各自實際,按照“生不增、死不減、長不加、走不收”的原則進行,之后由各村民小組核實名單,造表登記,張榜公示,群眾監督無異議后確定全村股民數量。
三是制訂股權配置方案,完善股權管理。洪門社區、駱駝灣村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制訂股權配置方案。以集體經濟現有全部經營性凈資產原值為總股本金,按照成員股股權形式*性全部折股量化到人。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制定合作社章程和相應的管理、繼承、收回等制度,選舉產生理事長、總經理、理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為每個股民發放股權證書,作為其占有集體資產股份、參與管理決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憑證。
依靠“三個得益于”,保障改革順利推進。
洪門鎮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的順利推進,還少不了“三個得益于”。一是得益于基層黨建工作的大力發展。經常性組織黨員上黨課,增強黨員干部黨性意識。多次聘請專家對村干部進行培訓,組織村干部到外地市參觀學習先進經驗。聘請專家學者到村里給群眾授課,使農民群眾的文化知識修養得到提高,村民思想得以統一,干群關系更加和諧。二是得益于村“兩委”干部團結一心和黨員、村民代表的支持。以洪門社區為例,在新“兩委”班子的不懈努力下,村民矛盾得到逐步解決,社區優勢逐漸突顯。如今的洪門社區已有建材市場、鋼材市場、農貿市場等集體資產,村集體年收入達2000余萬元,投入社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2800余萬元,解決勞動力就業1700余人。三是得益于一系列惠民政策,村民的生活質量、幸福感得到大幅度提高,讓村民看到了美好前景,堅定了改革信心。
紅旗區洪門鎮結合洪門社區、駱駝灣社區的成功做法和經驗,積極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和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新路徑、新方法,力爭讓農民真正成為集體資產的所有者和受益者,共同譜寫洪門發展新篇章,為中原更加出彩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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