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10月31日在海口舉行。《條例》將從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農作物種子管理和南繁管理工作將邁上法制化新臺階。
據介紹,本次立法*的亮點是將南繁建設、管理和服務作為專章納入地方性法規。
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海南省農作物種子管理存在的監管體系不健全、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力度不夠,非主要農作物管理制度缺失等問題,《條例》均做出了相應的制度安排。《條例》要求建立省、市(縣)、鄉鎮、村四級農作物種子管理體系,提升海南省農作物種子管理能力;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從境外引進農作物種質資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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