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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云南洱海全湖實行全年封湖禁漁,旨在有效保護和恢復洱海生態環境,優化洱海生態結構。
大理市人民政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洱海生態環境資源現狀研究決定,2019年洱海全湖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撈作業,對銀魚實行特許生態捕撈。禁漁期間,禁止在洱海湖區1966米界樁范圍內放置一切捕撈漁具,禁止在沿湖集市、水產品加工廠儲存、晾曬、加工和收售洱海魚蝦,禁止在沿湖集市、道路兩旁粘貼、懸掛加工銷售洱海魚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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