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安徽天長市出臺文件,規定從1月1日開始,全面實行封湖禁漁,保護水產資源。
該市農委依照《漁業法》對全市漁業水域實行禁捕,以涵養生態。今年封湖禁漁的時間從1月1日至5月31日,封捕范圍包括高郵湖、沂湖、洋湖、牧馬湖、胭脂湖及所有湖灣、湖蕩、河道、中小型水庫。封湖期間,嚴禁一切漁具和捕撈方法捕撈,并禁止絞撈水草。1月1日至9月15日為河蟹禁捕期,禁止捕撈、收購、販運河蟹。6月1日至8月20日為銀魚、梅鱭保護期,禁止扳網、兜網等生產。全年嚴禁使用電力、毒藥、爆炸物、魚鷹等捕撈水生動物。嚴禁用敲船、篦封、密眼網等漁具和捕撈方法捕撈。
封湖禁漁期間,該市農委還將組織漁政、公安等部門執法人員強化監督管理,對違反漁業法律法規和禁漁期有關規定的行為一律嚴懲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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