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遵循“先建機制、后建工程,因地制宜、示范帶動”的原則,以完善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護體系為基礎,以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為核心,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2018年完成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面積422.37萬畝,占年度計劃400萬畝的105.6%。
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是調整水資源供需關系、優化用水結構、促進水資源節約和保護的重要經濟手段。2017年12月,省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省水利廳等部門聯文將全省2018年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400萬畝任務提前分解下達各地,明確提出將新增100萬畝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區、農田水利改革項目區、大型灌區等作為本年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重點區域。截至2018年底,全省超額完成年度改革任務。
云南省32個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重點縣和示范縣深入推進以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改革、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為體系的價格改革。去年,云南省已改革區域農田水利工程管護主體明確、管護經費進一步落實,群眾通過用水合作組織這一平臺,廣泛積極參與農田水利工程的建后管護,形成了農業生產經營企業自主管理、“企業、農戶”共同管理、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管理等多種農田水利工程管護模式。管護范圍內,農業用水按方計量、*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落地運行,農田水利管理水平日益完善,保障了農田水利工程有人建、有人管、管得好、長受益。
目前,全省已成立農民用水合作組織1.37萬個,改革項目區農業用水執行水價調整到0.05-3.5元/立方米之間,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農業節水體制機制正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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