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員會下發通知,授予合肥等10市“安徽省食品藥品安全城市”稱號。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員會通報指出,為持續提升我省食品藥品安全治理水平,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5月,原省食藥安辦(現省食安辦)會同有關部門啟動開展了全省第二批食品藥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活動開展以來,各創建試點市以創建工作為抓手,主動作為、大膽探索、勇于創新,社會各界熱情關注、廣泛參與、建言獻策,創建活動取得明顯成效。根據評估驗收結果并報省食安委同意,決定授予合肥等10市“安徽省食品藥品安全城市”稱號。
通報要求,獲得稱號的市要珍惜榮譽、不斷進取,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為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再立新功,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2017年7月,合肥市正式啟動全省第二批食品藥品安全城市創建,重點圍繞組織保障、監管效能、企業自律和社會共治等方面共38項具體指標開展工作。創建以來,全市貫徹落實“四個*嚴”、“黨政同責”,強化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全面推進體系建設,大力夯實基層監管基礎,持續開展整頓提升,實施 “六大工程”,積極構建食品藥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通過創建,合肥市食品安全機制體制不斷完善,源頭治理深入有效,基層監管所標準化建設全面完成,食品生產經營行為不斷規范,全市食品安全狀況持續穩中向好,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連續三次達到70%以上。
下一步,合肥市將堅持創建為民、創建惠民、創建靠民,繼續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創建工作,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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