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和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優化服務,強化監管,推進《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各項規定有效落實,*限度發揮政策效益。
《通知》指出,要加強紀律規矩約束。要切實加強政策實施管理工作的領導,加強縣級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建設,落實政策實施風險防控責任,提升政策實施和風險防控能力,提升補貼政策實施規范性,有效保障補貼資金安全。要強化農機生產企業規范參與補貼政策實施承諾制,進一步細化實化自愿參與補貼政策實施的農機生產企業的承諾事項,落實企業責任。要全程全面公開信息,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保障廣大農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通知》強調,要嚴查嚴處違規行為。從嚴整治突出違規問題,嚴厲打擊采用提供不實投檔信息、產品信息、銷售信息和虛購報補、重復報補、以小抵大等違規手段騙套補貼行為,或涉事產銷企業拒不配合調查、提供虛假調查材料等行為,查實后先暫停參與違規行為企業的全部產品補貼資格和經銷補貼產品資格,再根據違規情節按規定嚴處。加強省際聯動處理,對在一個省份發生較重、嚴重違規行為或被采取暫停全部產品補貼資格及以上處理措施的農機產銷企業,其他各省份應及時聯動,直接采信有關處理決定,對生產企業和涉及的經銷企業作出同等處理,并結合實際進一步深入調查處理。對參與較重及以上違規行為的購機者,給予3年內不得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處理。對違規產銷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人員等違規人員,按規定列入黑名單。建立省際補貼機具信息聯查機制,探索利用大數據技術進行對比分析,在全國范圍內排查可疑線索,支持和指導各地做好違規行為查處工作。
《通知》要求,要強化聯合查處。加強縣級農機化、財政部門對違規行為的聯合調查處理工作,對涉嫌較重或嚴重的違規行為,及時報請縣級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處理,必要時省級農機化、財政部門應及時采取措施,直接組織調查。在調查處理違規行為過程中,發現有干部涉嫌違紀違法的,要及時報告紀檢監察機關。發現有農機產銷企業、購機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發現有農機產銷企業違規的,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組織提出退繳資金的建議,省級財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作出決定,責令違規企業退繳資金,并處以罰款。對拒不履行資金處理決定的違規企業,由財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此外,《通知》明確要求改進補貼資金申領與使用管理。要強化補貼資金調度和調劑,加強省域內各縣(市)資金執行情況的分析,督促預算執行進度較慢地區加快使用,在下半年組織開展縣(市)際余缺調劑,指導縣(市)優先使用結轉資金,促進資金使用實現兩年動態緊平衡,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便利購機者申請補貼,2019年起,全面實行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常年連續開放。推廣使用手機APP等信息化技術,開展非現場補貼申請、補貼機具核驗預約等服務,因地制宜開展補貼辦理“一站式”、進村入戶等服務,加快實現購機者申領補貼“*多跑*”。同時,要推行補貼申請受理和資金兌付限時辦理,明確縣級及以下農機化主管部門在受理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3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內完成形式審核,并送同級財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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