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對于農業生產活動的要求也越來越全面。除了高產以外,環保和健康的標準同樣被重視起來。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將高毒農藥禁用范圍逐步擴大到所有食用農產品。因此,有大批量農藥被禁用。
一、所有食用農產品不得用高毒農藥
意見指出,我國食品安全形勢不斷好轉,但同時表示仍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包括微生物和重金屬污染、農藥獸藥殘留超標、添加劑使用不規范、制假售假等問題時有發生。
意見分別制定了2020年與2035年目標,從制定標準、嚴格監管、實行*嚴厲處罰、堅持*嚴肅問責等多個方面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提出,將高毒農藥禁用范圍逐步擴大到所有食用農產品。在具體淘汰步驟上,意見要求,5年內分期分批淘汰現存的10種高毒農藥。
高毒農藥作為農藥中的重要品種,防治效果顯著,但使用稍有不當,就會帶來質量安全風險。據不完全統計,目前禁用、限用的高毒農藥已超過60種,包括甲拌磷、涕滅威、水胺硫磷等。
下面這些農藥將全面禁止使用
1、農業部第199號公告:六六六,滴滴涕,毒殺芬,二溴氯丙烷,殺蟲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劑,狄氏劑,汞制劑,砷、鉛類,敵枯雙,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強,氟乙酸鈉,毒鼠硅以上18種農藥全面禁止銷售和使用。
2、農業部第322號公告: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種高毒農藥全面禁止銷售和使用。
3、農業部第1586號公告:苯線磷、地蟲硫磷、甲基硫環磷、磷化鈣、磷化鎂、磷化鋅、硫線磷、蠅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種農藥全面禁止銷售和使用。
4、農業部第2032號公告: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等5種農藥全面禁止使用。
5、農業部第2445號公告:決定對2,4-滴丁酯、百草枯、三氯殺螨醇、氟苯蟲酰胺、克百威、甲拌磷、甲基異柳磷、磷化鋁等農藥采取進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
二、全面禁用農藥數量不斷增加
而根據新華社日前的消息,規范農藥市場的行動,仍在不間斷地進行著:
對此,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司長曾衍德表示,高毒農藥雖然風險較大,但其在防治地下害蟲等方面的效果很好,目前現有的其他農藥還不能起到同樣效果。要想防控高毒農藥所帶來的各種風險,又要起到強有力的防蟲作用,這本身是一大矛盾。
而解決該矛盾主要有兩條思路:一是在現有農藥中篩選一批可替代高毒農藥的產品,二是鼓勵生產企業和科研機構開展低毒高效化學農藥研發。
替代高毒農藥有哪些?
2,4-D丁酯、百草枯替代產品:氯氟吡氧乙酸、噻吩磺隆、麥草畏、煙嘧磺隆、乙草胺、滅草松、氟磺胺草醚、乳氟禾草靈、嗪草酮、撲草凈、乙羧氟草醚、二甲四氯鈉、苯磺隆、芐嘧磺隆、2,4-D異辛酯、2,4-D二甲胺鹽等。
三氯殺螨醇替代產品:阿維菌素、炔螨特、噠螨靈、螺螨酯、唑螨酯、二甲基二硫醚等。
氟苯蟲酰胺替代產品:阿維菌素、茚蟲威、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殺蟲單、殺蟲雙、毒死蜱、乙酰甲胺磷、蘇云金桿菌、三唑磷、氯蟲苯甲酰胺等。
甲基異柳磷、克百威、甲拌磷替代產品:
防治地下害蟲的替代產品:二嗪磷、敵百蟲、辛硫磷、毒死蜱、丁硫克百威、氯氰菊酯、吡蟲啉等。
防治線蟲的替代產品:噻唑膦、硫酰氟、威百畝、阿維菌素、淡紫擬青霉、厚孢輪枝菌、棉隆、氰氨化鈣、丁硫克百威。
防治甘蔗蔗螟和蔗龜的替代產品:毒死蜱、敵百蟲、氯蟲苯甲酰胺和殺蟲單、殺蟲雙和辛硫磷、噻蟲胺、吡蟲啉、噻蟲嗪及聯苯菊酯等。
可以預見,未來農藥產品更新換代趨勢不可抵擋,且速度越來越快。
在國家政策方面,也給予生物化學農藥、微生物農藥、植物源農藥等登記資料進行減免,天敵生物免于登記,并鼓勵企業優化產品結構,加快生物農藥、低毒低風險農藥的產業化進程,為淘汰高毒高風險農藥提供更多的替代產品,逐步建立綠色農藥和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登記的綠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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